借款人已经逃生,我是担保人,担保期限如何计算? 5

发布于 社会 2024-04-28
12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我不知道你在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但从你现在说的话来看,你对担保负有连带责任,对保证期没有约定。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连带担保责任期限为六个月,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即08年11月3日至09年5月3日。

    这意味着您在收到传票时已经过了保证期,您应该能够获胜。

    如果当场败诉,一般不会被拘留,顶多是强制执行,但法院也会让你有基本的生活保障,不会冻结你唯一的房子和基本生活用品。

    根据你提供的材料,我觉得应该这样分析,我只是一个法学院的学生,希望能给你一点帮助。

  2. 匿名用户2024-01-27

    您被判赔偿,然后您向担保人要求赔偿。 如果您不偿还,将强制执行担保责任!

  3. 匿名用户2024-01-26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即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就要偿还贷款。 如果你还了贷款,你不会被起诉!! 起诉无非是要求你还清贷款,可以私下协商。

    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担保人??? 当你还清所有钱时,你可以向债务人(你担保的人)索要,或者你可以记住担保人想要你的钱——只是一部分。

  4. 匿名用户2024-01-25

    如果借款人逃跑,担保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只能起诉你,而不把借款人作为共同被告; 但你可以从借款人那里收回。

    《保证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限内不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5. 匿名用户2024-01-24

    恭喜你交了一个好朋友。

    实际上,这没什么。

    这是关于回报你的朋友。

  6. 匿名用户2024-01-23

    担保人对借款人离家出走的处理:1、积极应对诉讼; 2、审查保证期,保证期已满的,免除保证义务; 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应当向债务人追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失效:(一)对外担保未经国家主管机关批准或者登记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部分的外债提供担保; (五)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转让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匿名用户2024-01-22

    总结。 没有必要承担责任。

    借款人已经离家出走+担保期已过,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没有必要承担责任。

    担保一般分为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责任担保,对于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形式的担保合同,做森为庆公司保障自身权益,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此外,还取决于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需要在保修期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则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贷款人在担保期内跑路,那么担保人将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承担的责任金额是通过参考贷款合同或通过协商确定的。

    如果银行起诉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 如果银行认为担保人经济实力雄厚,拥有(甚至有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贵重物**等),且具有较强的赔偿能力,则很有可能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没有担保合同。 连带责任。

    履行期满六个月后,借款人逃跑了。 这与担保人没有任何关系,对吧? 即使对方起诉法院,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吧?

    没关系,亲爱的。

    担保人没有有效的法律依据。

    好。 谢谢。

    您好,如果问题已经解决,可以点击右上角的“结束服务”,谢谢,请给文件凯赞。 您也可以点击头像关注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再次问我。

  8. 匿名用户2024-01-21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利息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当您承担担保责任时,您的责任与借款人的责任相同。 有些人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帮助别人的保证背后的意义,只是以为是给朋友的恩惠,态度随便,认为还款必须由借款人承担。

    这是错误的。 当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当时借的钱,担保人没有拿走,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意义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方式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代价。

    担保合同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范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承担全部债务责任。 在担保期内,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应当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在担保期内,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人参。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借款人逃跑是否需要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9. 匿名用户2024-01-20

    法律分析:1、积极应对诉讼; 2、审查保证期,保证期已满的,免除保证义务; 3、法院判决承担担保义务的,承担后应当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88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693条.

    一般担保债权人在担保期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在保证期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0. 匿名用户2024-01-19

    一旦债务无法偿还,保证人应注意检查是否存在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担保人免除一切责任: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欺骗担保人提供担保; 主合同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促使担保人提供违背其真实意图的担保。

    1. 保证人不承担责任的6种情形。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5种情形如下:1主合同双方串通欺骗保证人提供担保,或者主合同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其真实意图提供担保的。

    2.超过保修期。 3.

    未经担保人同意,擅自变更主合同。 4.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

    2、担保人应如何解除担保?

    担保人一般不能解除担保,但有证据证明主合同无效,或者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转让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人, 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违背其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2条。

    有担保债权人的权利以物担保和人身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变现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应当按照协议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为物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实现债权人对物的担保权; 第三人提供实物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实现债权人对物权的权利,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1. 匿名用户2024-01-18

    如果借款人离家出走,担保人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 这里的保证人一般是指保证人。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担保人主要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类。

    其中,在一般担保中,如果债务人离家出走,债权人还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起诉债务人,只有在没有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追究一般担保人的责任。 在连带担保中,只要债务人(即借款人)不还款,债权人(即贷款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这时,如果债务人已经离家出走,担保人当然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一般保证和一审抗辩权。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属于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在主合同纠纷未审理、未仲裁,债务人财产仍依法无法履行债务之前,拒绝承担对债权人的担保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发生变更,造成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重大困难;(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2. 匿名用户2024-01-17

    借款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并逃避后,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无法找到债务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1. 担保他人有哪些法律风险?

    担保他人带来的法律风险包括: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情形的,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担保责任。 但是,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在其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怎么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无论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能免除。 担保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并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民法典》第686条规定,担保的形式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对担保形式约定不明确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一般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属于一般担保。

    3. 债务人不还款,可以向担保人索要钱吗?

    如果债务人不还钱,他可以向担保人要钱。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1、对于一般担保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只有在担保人仍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才能起诉担保人。

    这是因为在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之前。 因此,如果担保人负有一般担保责任,债权人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履行的,可以起诉担保人。

    2、在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

    由于担保人对担保负有连带责任,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87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由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属于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的保证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审理、未仲裁,债务人财产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之前,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可执行财产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

    4)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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