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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作为辩护人的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轻罪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但是否委托,由犯罪嫌疑人的意愿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 在调查期间,只能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有权随时聘请辩护人。
侦查机关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请求在羁押期间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依据事实和法律,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犯罪的轻微程度或者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提出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可以在侦查过程中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投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和案件的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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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最好找律师帮忙,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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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律师,嫌疑人自己可以自首并清楚地解释罪行。 犯罪后自愿投案并如实供案的,是自愿投案的。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后要求自愿投案,如实供述的,是自愿投案的。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采取强制措施,如实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尚未得到司法机关通知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实供认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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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情况,您可以请。 《律师会见在押人员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一)在刑事诉讼中,接受被羁押罪犯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咨询,或者担任辩护人或者**人;
(二)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担任**人;
(三)接受被羁押罪犯的委托进行调解、仲裁;
(四)其他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监狱囚犯在服刑期间可以聘请律师。 在服刑期间再次犯罪的惩罚是什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立功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后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愿投案自首的。 王喊。
(一)“自愿自首”,是指司法机关未查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但未讯问或者未采取强制措施的,自愿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首。
犯罪嫌疑人向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自首的; 犯罪嫌疑人因疾病、受伤或者为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自首,或者先信、电讯投案的; 犯罪行为未经司法机关发现,但因相貌可疑,经有关组织、司法机关讯问、教育后,才自愿供认犯罪的;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自愿投案的; 经调查,确认皇帝准备投案或者正在投案投案,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应当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的,而是在亲友的劝说或者陪同下;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属、亲友自愿报案,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愿投案。
实施郑和宰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自首后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自首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多次犯罪的,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其认识的同案犯,主犯应当供述自己知道的同一案件中其他共同犯罪的事实,才能认定其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后又反悔的,不能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能够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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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没有必要聘请律师来驱散和自首。 自首是指自愿向公安机关自首,自愿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愿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后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认自己罪行的,自愿投案自首。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判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前款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实供认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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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代为投案自首,只要反映出您自首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愿投案立功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其他符合立法原意,应当视为自首”的要求, 应认定为自愿投案。这是因为,一是自愿投案自首的形式多种多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的具体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有自首、代为投案、信函、电报投案交案等悔改形式。
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还在《关于处理若干关于自愿投案立功的具体问题的意见》中增加了其他情形,如事后未表明身份但主动报案,在接受吴恒调查时未逃避责任; 知道其他人已经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处理等。 x0d x0a 有关律师可以代表他自首的更多信息,请转到查看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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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可以代为投案自首,只要反映出您自首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愿投案立功的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其他符合立法原意,应当视为自首”的要求, 应认定为自愿投案。这是放缓的原因:一是自愿投案投案的形式多种多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有关投案和立功的具体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有自首、代投、信电投案、 这说明我国法律在投降对象、投降时间、国家模式等方面,并不拘泥于一定的形式,而是抓住了自愿投降行为所体现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不仅如此,最高人民法院还在《关于处理自愿投案立功的具体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增加了其他情形,如事后未表明身份但主动报案,接受调查时不逃避责任的;知道其他人已经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处理等。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以从强制措施的一开始就进行干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自侦查机关首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辩护人; 在调查期间,只能指定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有权随时聘请辩护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