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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主要责任和刑事责任在法律上是两类责任,不能放在一起说。
应该说,根据《交通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朋友的情况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交警在事故中的决心,根据朋友的急救情况报警,并积极支付赔偿,根据减轻情节,这些都会被考虑在内。
至于主要责任,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关于“二次事故”的法律规定,更何况没有证人证明前一次事故的发生,所以你的朋友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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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鉴定确认是否为二次事故。 如果确实能证明是二次事故,则属于混过错,由两个人(车)共同承担损害的后果。 无法找到第一行为人,不能明确界定责任的,行为人应对损害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在确定第一个肇事者后,他们被追究责任。 刑事责任难以界定。
如果不能确定为次生事故,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将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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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没有主要责任,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很小,但民事责任仍然存在。
简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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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确实比较棘手,不管怎么找知情人作证,法律有时是合法的,不合理的,没有证人,确实不可能证明是谁造成了第一次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好人容易吃哑巴,很难改变减轻情节的原则。 相信好人有平安的生活,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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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确定,不履行责任的,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民事责任。
王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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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为人应当预见到不存在违法行为,而没有预见到造成危害性后果的,应当对过失罪承担刑事责任;(二)行为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防卫行为,使用的工具、打击的地点或者防卫过程中造成的后果明显不当的,称为“假设过度防卫”,行为人应对过度防卫的结果负责,可以参照过度防卫处理。 责任比第一个轻一点; (三)行为人无法预见的主观条件限制,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不当,应当归类为“事故”; (4)行为人既是虚构的,又是先发制人的,主观过错应当是“故意的”。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事前防卫是有因果条件的,但时间损失的条件只是一个条件。
另一方面,假设辩护失去了因果条件,更不用说没有因果条件的时间条件了。 正当防卫首先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然后才能实施,只有这样,辩护人才会意识到违法犯罪的存在,只有这样才能确定防卫对象,才需要对防卫对象进行防卫,最后才需要控制必要的限度。 在过去的一年里,正当防卫的案例屡见不鲜,所以国家也在鼓励正当防卫,但超过防卫限度就构成过度防卫,除了过度防卫会造成犯罪行为外,还有假设防卫,即客观上没有违法者,但主观上认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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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造成轻伤或者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严重伤害、致人严重残疾等猛烈攻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伤,致人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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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依照刑法的规定,包括主罚和补充刑的规定进行追究。 主罚是对罪犯适用的主要刑罚,只能单独使用,不能相互叠加适用。 主要刑罚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也可以单独或额外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 《刑法》第33条规定,主要刑罚的种类如下:
a) 控制;(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5)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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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发生车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害或死亡,或造成公共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的,涉嫌造成交通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致使人身重伤、死亡,或者给老年人、老年人的公共、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年;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5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的犯罪次数和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14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的,即构成犯罪。
故意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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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发生车祸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害或死亡,或造成公共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的,涉嫌造成交通事故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管理条例,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人身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是:
1、法律责任第一是指以违反法律义务(包括违约等)为前提,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而形成的责任关系。 >>>More
关于竞合,有一个解释:
法律上所谓的“竞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释。 从竞合权利的角度来看,“竞合”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权利在同一事物上并存并相互冲突的状态; 从竞合性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竞争是一种违法行为,若干法律规定都适用,但只有其中一项可以适用,而其他规定在裁判中被排除在外”。 一般说来,竞争是法律上的一个一般概念,是指基于同一目的的法律事实,适合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在同一当事人之间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后果,在裁判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排除哪些其他情形可以排除。 >>>More
代沟的责任在于父母。
1.相对于孩子,父母是成熟的个体,而孩子是不成熟的个体,所以如果父母和孩子之间存在代沟,责任必然在父母身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