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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二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二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要求抚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办理:一、因其他原因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长期与孩子生活在一起,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3、没有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和他住在一起,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对方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对于10岁以上的儿童,应考虑儿童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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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同意离婚的子女。
离婚家庭的子女是与父亲同住还是与母亲同住,可由双方在离婚时协商决定。 我国《婚姻法》第31条规定:“一男一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 当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双方确实愿意,并且子女和财产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理时,签发离婚证。 “双方经双方协议离婚,对子女问题的具体处理一般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子女愿意与哪一方生活。
诉讼离婚中的子女抚养费问题。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期母亲抚养。 双方因母乳喂养后子女抚养权纠纷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1)如果孩子未满2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未满2周岁的儿童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她也可以与父亲住在一起: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严重疾病,且子女不适合与其同住的;
2)有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 2 岁以下的孩子将与父亲一起生活,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可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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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之间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双方的意图一般都会得到尊重,并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除非由父亲或母亲抚养子女的协议严重损害了子女的正常生活。 如果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孩子,双方的约定也将得到尊重。
2.两岁以下儿童的处理。 未满两岁的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但如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父亲同住:(一)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住的; 2)有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同住;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3. 处理 2 至 10 岁的儿童。 对2周岁至10周岁的未成年女性,父亲、母亲双方均要求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优先办理:(一)因其他原因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长期与孩子生活在一起,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与孩子同住,有利于孩子成长,但对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消灭。 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子女是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时,未满两岁的子女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年满两周岁的子女的父母不能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作出判决。 儿童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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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结合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妇女同住。 2.对于二周岁至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因其他原因进行了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与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没有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可以优先取得子女的监护权。 3.对于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抚养费、财产转让、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达成的意见。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不成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次传授的恶习的;(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 应承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中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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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监护权的一般原则是在维护孩子利益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思想素质、生活方式、文化素质、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工作性质等方面,确定由谁抚养子女。 人民法院在决定子女抚养费的归属时,如果子女抚养费的绝对优先权相同,则取决于子女抚养费的相对优先权。 相对优先支持条件是指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具备的条件。
1. 法院将孩子判给女方监护。
第。 一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 这主要是因为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对孩子比较体贴和照顾。
第。 2、孩子虽然两岁多,但女方做过绝育手术,男方没有做过,男女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第。 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改为和父亲住在一起,孩子的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孩子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第。 4、在男女两手都抚养条件不大的前提下,如工作稳定、收入等,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例如有证据证明存在婚外情等,孩子更有可能判给女方。
第五,男人有不良习惯,如赌博、酗酒等恶习。 考虑到虐待对儿童的发展有不利影响,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妇女。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面的条件都平等,如果女方的思想素质更好,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她就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第七,10岁以上的孩子愿意与母亲住在一起。
2. 法院将孩子判给丈夫监护。
首先,女性患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影响孩子成长的严重疾病。
其次,妇女长期不回家,没有履行抚养她的义务。
第三,该男子已被绝育或失去生育能力。
第四,男性年龄较大,再次生育的机会较小,而女性处于较好的生育期。
第五,妇女有不良习惯或其他可能影响孩子的质量问题。
第六,女方收入低,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两岁以下的儿童由母亲直接抚养。 儿童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More
在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在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规定中,离婚子女的抚养权会根据离婚时子女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生活环境、经济水平等因素来考虑。 >>>More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无论由哪一方抚养,也无论双方轮流抚养还是共同抚养,法院一般不会干涉。 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主要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孩子的抚养权。 >>>More
改变孩子的监护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哪种方式改变孩子的监护权都需要法院的批准。 1、双方协议的变更。 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改变子女的监护关系,只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就应该允许,这意味着父母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的监护权,然后请求法院变更; 2. 一方当事人通过诉讼请求变更。 >>>More
首先,你的第一个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10岁以下的女人,但你有两个女儿,你还是可以争取的,如果你上法庭,你要列出你有能力给这两个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法院肯定会考虑你妻子的行为! 你必须表现出你的诚意和诚意,如果你上法庭,律师会教你。 第二个问题,夫妻俩结婚8年了,固定资产(比如你说的房子)是共同财产,结婚4年后,流动资产是共同财产!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