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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津贴为7个月的薪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工伤人员被认定为十级残疾的,除工伤医疗和停薪期间工资福利外,还享有下列福利:
1、工伤保险**一次性发放的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终止时,工伤保险应当一次性支付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一次性医疗补贴是对旧伤医疗费用**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贴是对影响再就业选择和治疗的残疾的补偿。 工伤职工领取两份抚恤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工伤不再享有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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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取决于你的社会保障,你的社会保障是补充的,如果需要,你应该得到正常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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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者遭受工伤、10级伤残7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或用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雇佣合同的,工伤保险**应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发放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
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4)为残疾人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的,遗属应领取丧葬补助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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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工资;
2、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
4、医疗费用:报销和报销,包括住院、培训和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
5、住院餐费、交通、住宿、伙食费:住院餐费补贴=当地标准(元)*住院天数; 此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办机构批准在总体规划区域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用按当地标准规定; 食宿费=当地标准(元)*人数*天数;
6、辅助器具费用:因工作伤的工人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7、停职期间工资:停职期间工资=员工原工资福利;
8、停工期间的护理费用:不能自理的受伤员工在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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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伤残赔偿金,根据被害人丧失工作能力的程度或者残疾程度,按照起诉地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认定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 但是,如果年龄超过60周岁,则每增加一年,年龄应减少一年; 75岁以上者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受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残疾程度较轻但造成职业障碍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补助。
因工作残疾被认定为7至10级残疾的员工,应享受以下福利:
根据伤残程度**,一次性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9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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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可享受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及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贴和就业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3条、第37条、第62条、第64条的规定,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要求的; 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应当从工伤保险中支付**;2、工伤保险**按省、市规定的标准缴纳住院餐补助;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设备的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支付; 4、职工因工伤停工就医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5、因您不能自理而住院期间,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6、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伤残补助金,金额为7个月工资; 7、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支付**; 8、解除劳动或终止劳动的,工伤保险**应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发放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因工受伤,应当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因工伤住院伙食补助,以及工伤职工在协调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协调区人员规定。 工伤职工无权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工伤职工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的,符合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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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这里有一位律师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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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伤残,第一次春季伤残津贴为7个月工资。 个人工资是指工伤雇员在工作中因意外或职业病而受伤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薪。 如果我的工资高于协调区域内员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协调区域内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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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可享受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及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贴和就业补贴。 10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费用 2.住院膳食津贴 3.交通和住宿费用 4.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 6.一次性伤残津贴 7.劳动合同、用工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合同的,也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因工伤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据工伤保险的残疾程度,一次性发放残疾补助,标准为: 7级伤残13个月薪金,8级伤残11个月薪金,9级伤残9个月薪金,10级伤残7个月薪金;(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发放残疾劳动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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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10级残疾,一次性残疾津贴为7个月的工资。 个人工资是指工伤雇员在工作中因意外或职业病而受伤前12个月内支付的平均月薪。
如果我的工资高于整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总体规划区员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如果员工工资低于总体规划区内员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总体规划区内员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因纯工致残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中按残疾程度一次性发放残疾补助,标准为:
7级残疾13个月工资,8级残疾11个月工资,9级残疾9个月工资,10级残疾7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工伤保险**应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残疾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规定。 雇主的劳动者因工伤需要参加,但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不知道你为什么受伤,一般不建议当事人在这件事上走工伤鉴定的路。 因为工伤赔偿标准似乎有很多保障,所以赔偿标准很低,这是基于当事人的工资水平,也是因为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关系不平等。 工伤赔偿诉讼可能需要大量时间。
1.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第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生病或者非工伤期间,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