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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第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生病或者非工伤期间,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至于带薪停工期(工伤**、**期)的长短,则要看受伤员工的受伤情况和地区,受伤不同,地区不同,休息时间也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停薪留职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4.停薪期间从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被诊断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之日起计算,但《工伤保险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停薪停工期限的确定,一般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受伤情况和医院出具的意见。
5.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停工期分类目录》,确定具体工伤停工期长短,可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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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取决于您的伤势,骨折一般在手术后15天左右,1个月到3个月。 工资按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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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是尽可能多地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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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病假一般不从工资中扣除。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时工资的60%但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病假或者非工伤医疗期限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可休几天,按照实际年数给予三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本单位工作年限及工作年限:(1)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单位工作年限为5年,3个月下为垂直银;六个月,超过五年。
2)实际工作经验在10年以上的,单位工作经验不足5年,6个月为实际工作经验;5至10岁为9个月; 拆除10年以上15年12个月; 18个月,15至20年; 24个月,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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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工伤后请长期病假,如果您要接受医疗护理,您可以这样做。 工伤休养期限应当由**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及地方性规定,工伤停薪期间,即停工期间,包括住院和出院后休养,由用人单位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停工带薪工伤职工停工期分类目录》确定。签订了员工就医服务协议,或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工伤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
停薪留职期限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经市分区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确认的停工期结束即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评估后,应当中止原有的抚恤金,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 工伤职工停薪停工期满仍需**的,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伤员不能自理的,在停薪留职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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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 并由雇主按月支付。
2.一般而言,工伤停工期间的工资应以工伤雇员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3.但在实践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基本工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来支付的,属于违法行为,受伤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至于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第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生病或者非工伤期间,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病假工资或者病假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如果什么都不懂,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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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医疗和恢复期间,需全额出具,直至医生证明可以不用**上班,特殊情况需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
2.病假按最低标准计算为80%,按市平均工资计算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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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伤或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2、病假工资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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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