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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抱歉您的问题,您的问题有点笼统:不知道您是在问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还是工厂在商业保险中为工人购买的商业工伤保险。 所以给你两个:
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公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丧葬补贴、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分发它的正确方式是将其交给法律指定的任何人。
具体如下: 1、丧葬费为《工伤保险条件》第37条第(1)款规定:丧葬补贴为上年全年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它将首先被撤回,并赔偿给做这件事的出资人。
2.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件》第37条第(2)款规定,受抚养亲属的抚恤金支付给不能工作的亲属,并按照劳动者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提供因公死亡的职工的主要生活费。
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每个孤独或孤儿的老人或孤儿每月10%。 经核定的受扶养亲属养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作期间死亡的雇员的工资。
任何符合这一要求的人都有权领取相应的养恤金。
二。 如果工厂为死者购买了商业保险,工厂将按照金额上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理赔将全额赔付给死者家属! 如果您什么都不知道,可以致电:1377158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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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原因被送往医院后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
如果死亡超过48小时,则不被视为工伤。 因工死亡的经济补偿按平均工资的 20 倍支付。
如果该人造成死亡,公司将获得最高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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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选是知道工厂是否为员工购买了社保,社保金额是多少; 其次,要看工厂是否有意外保险供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金额是多少。 社保局和保险公司都按照投保金额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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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工厂给工人投保了多少保险,一般工厂至少要为工人购买10万元的保险,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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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具体的赔偿取决于工厂工人购买了多少工伤保险。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是3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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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24565x20=491300
加上家属的生活费、丧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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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现在死了,大约是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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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工厂给你买了多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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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厂工伤死亡:
1、丧葬补贴=上年全年员工月均工资上年累计增加6个月。 嘈杂的尊重。
2、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区员工48个月至60个月的平均月工资。 (具体标准应当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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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死亡属于工伤的,工伤保险**应支付丧葬补助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全部缴纳工伤保险金; 因他人侵权原因造成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丧葬津贴、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
1)丧葬补贴为上一年度全区员工平均月工资的6个月;
2)受抚养亲属的养恤金,应按照劳动者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因公殉职且不能工作的劳动者的主要生活资料。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每个孤独或孤儿的老人或孤儿每月10%。
每一受扶养亲属核定的养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公殉职的雇员生前因公死亡的工资。亲属的具体赡养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伤死亡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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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因工伤死亡的,由单位或社会保险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和抚恤金。 但是,有收入的父母退休了,有退休金但没有退休金,有工作能力的夫妻没有养老保险,子女有退休金。
2、因他人受伤致人死亡的,由责任人支付家属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生活费。 但是,如果有收入的父母退休了,有养老金,则没有受抚养人的生活费,有工作能力的夫妻也没有受抚养人的生活费,子女有抚养人的生活费。
3、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这种情况下,金额比较小,具体标准由省市制定,只要规定工资多少个月,领取条件没有限制。 但如果死者没有工作场所,那就没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
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4)为残疾人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时,抚恤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9)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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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您好,亲爱的,您可以与工厂协商以下因工死亡赔偿:因工死亡可以索赔的赔偿:丧葬补贴,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一次性。
对于与工作有关的死亡,可以与工厂协商赔偿。
您好,亲爱的,您可以与工厂协商以下因工死亡赔偿:因工死亡可以索赔的赔偿:丧葬补贴,受抚养亲属的养老金,一次性。
法律分析:丧葬补贴为上年全区员工平均月薪的6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医疗费和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四)残疾人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八)因公死亡时,抚恤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9)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这要看地方,但是现在的工厂很细,什么都算了,一般好是按2倍3次计算的,但是工资是按照当地的最低标准来的,也就是你工资的基本工资,比如你去上班说4500,但是工资会分成4500, 1500的基本工资,还有3000立各种项目,发给你,加班,按1500,虽然这不符合法律,但是没办法,我哥毁了这里按2000加班,一小时多少才算多,没有尹凯几次说法,周末也一样, 所以你问什么,就看你的职位,你说的工资,工厂的工资制度和考核制度等方面,所以在考虑进入一家公司的时候,多了解这些,不要麻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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