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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成年人侵权的被告是其监护人,通常是其父母。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能力的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人代理。 法定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法律规定,诉讼活动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作为法人进行,这意味着法律承认未成年人作为被告的资格。 监护人代表未成年人行事,仅仅是因为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人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自有财产赔偿。 监护人应适当补足不足,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根据我们的法律,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和拥有财产。 未成年人有财产的,赔偿费用由该财产优先支付。 为了追究未成年人的赔偿责任,应在诉讼程序和判决中澄清未成年人的被告身份。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规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监护人将承担判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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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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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年是被告。
2. 监护人是被告。
3. 未成年人和监护人是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剥夺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因突发事件、饥饿等突发事件暂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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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少年是被告。
2、皇兄的监护人为被告。
3. 未成年人和监护人是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突发事件等突发事件,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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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屈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人,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从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金; 监护人应补足不足部分。
第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托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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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没有民事隐瞒的财产人转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自有财产支付赔偿; 监护人应补足不足部分。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委托他人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托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4年10月12日,14岁的女孩王某和她25岁的男友试图抢劫一名出租车司机。 男友控制司机后,王某用随身携带的跳刀侧身刺向司机的臀部和腹部。 在被刺了50多次后,司机死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