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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你需要的信息,你可以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找一个“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双方协商处理,委托对方保管你的档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移交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将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日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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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交辞职文件的过程大致如下:
1、接收地人才经纪公司出具《商务考察函》;
2. 准备以下信息:
1)原单位加盖盖章的《工资转正分级批准表》(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2)原单位加盖《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审批表》(首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3)自辞职当年至搬出前一年,年度《人事委托**人事**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单位在年终加盖印章。(用于确认服务年限)。
4)《业务干部考试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交单位盖章)。
3、到搬迁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移交事宜; (一些人才市场收取档案管理费,需要在搬出的同时支付。 )
至于你提到的行政介绍信和工作调动表,应该单独签发,需要问问原来的用人单位,看看能不能开具。 (从逻辑上讲,不可能“在转档时就有”,因为,人才市场都没看到你的档案,怎么可能确认里面有没有这两样东西) 如果原单位打不开,建议你问新单位的人员问, 新单位应向你出具《行政介绍书》,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在新单位,户口依附于新单位的人才市场;“工作调动令”是您的雇主变更,可以用原雇主的辞职证明和新雇主的劳动合同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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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开公司可以,但不能调整档案,一旦档案要调整,必须由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允许转让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移送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盲目归档或者自取。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未经授权不得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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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辞职后,清朝开年,答复一般通过单位之间的书信传递。 人事档案不能自己保存。
辞职后,人事档案应从原单位转入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当然还有管理费。 在失业期间,所有**必须自行交付。 原单位不配合移送档案或者拒不移送档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七翔》 第五条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档案移送手续发生纠纷,当事人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依法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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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原单猜衬衫粗糙,需出具辞职证明: 2、查找人事档案折叠案的存放位置
3、向档案管理处查询,然后请有关部门向企业员工出具档案移交函; 4、转入下一个存放个人档案的地方办理文件转账手续; (五)档案管理部门移送档案。 2、周转时必须让原单位出具辞职证明,在很多情况下,辞职后人事档案需要自己办理,辞职时必须向原单位出具辞职证明,因为拿到辞职证明后,才能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的移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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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转送:受聘人员需携带资料: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合同》、《调动函》等; 失业人士需携带以下文件:
登记卡“、”终止就业协议证明“、”转学通知书“,需收件地人事部门同意领取,需携带《户籍证明》和《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档。
换工作后,首先需要到当单位或人才市场出具介绍信或档案转账,并带着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到原单位出具辞职证明,转到原单位档案管理的人才中心。
如果公司现在具备档案保管资质,直接出具公司介绍信就足够了,而且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和具有保档资质的单位人员印章。 如果公司是不具备备案资格的单位,由当前所在地劳动局认可的人才中心出具介绍信。
其次,要去原单位所在地,需要持养老医保卡和社保卡进行中断,然后拿着本单位在当地人才中心给你出具的文件转岗证明。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在15日内办理辞呈手续。 这包括文件的传输。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存,必须通过组织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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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不转档的后果是,后期社保缴费信息会出现不匹配,影响未来退休服务年限的确定。 在各地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退休资料中,个人档案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特别是缴纳年限相同、有特殊工作类型、享受冷补贴、个人发明创造、享受特殊津贴、边远困难地区津贴、增加养老项目的人员, 没有判决书就不能享受增加的养老项目补贴。
《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应当在认定缴费期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第一职工承担。 当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