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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没有签订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赔偿。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多长,3个月没办法去,还是可以去劳动局1个月。
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了,公司完全站不住脚,可以拿到3个月的工资,而且规定不允许公司有押金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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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认你不走运! 一般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签订合同。
如果你退出了公司,你可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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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找工作吧,遇到这种事情,可以给自己一个学习的机会 下次要注意 时间宝贵,发展才是硬道理 不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一些小事上,我想你也是80后,冷静下来,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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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被愚弄了; 寻找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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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业不得无故解雇员工,除非员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且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可以解雇员工,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补偿。
遣散费应根据在雇主的服务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雇员。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是补偿金额的两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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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无正当理由的,依法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的; (2)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指使、强迫劳动者从事违反规章制度从事危险性劳动,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多个用人单位提出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劳动合同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该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该职务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该职务,经培训或者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该职务的; (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仍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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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公司不能解雇员工的情况。 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工病或因工受伤,确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在规定的就医期限内生病、受伤的; (三)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二)、(三)项之所以以法律形式规定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是为了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依照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医疗期届满或者女职工“第三期”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4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暴露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未行行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被怀疑为职业病患者;
2、因职业病或在单位工作中受伤,经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发生疾病或非工伤;
4)女性员工怀孕、分娩或哺乳;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规定的解雇劳动者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遣散费应根据在雇主的服务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工人。 >>>More
公司无故解雇员工如何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1、按照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