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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刑法实体法的概念中,自愿自首是自愿自首,是主动如实说明犯罪事实的意图。 在亲友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绳之以法的案件中,其被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的原因有三:一是通俗地说,立法机关之所以制定自愿投案的刑事制度,是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交易”; 通过自愿投案,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利于司法机关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亲友将犯罪嫌疑人转案,符合这一立法目的;二是有利于鼓励犯罪嫌疑人身边的亲属将犯罪嫌疑人带入案件,不加掩饰; 三是在法律上对这一行为给予正面评价。
因此,上述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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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之所以规定有亲友陪同的也要自愿投案自首,主要原因是这种规定有利于分案拆分,鼓励罪犯的亲友劝说和陪伴误入歧途的罪犯投案自首, 及时破案、审案、教育改造罪犯,达到惩治犯罪、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
但是,亲友将犯罪嫌疑人送交公安机关后,即使认定其自愿投案自首,只要没有如实供认犯罪,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亲友送交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被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提出确凿证据后,必须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自首立功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后自愿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属于自首。
(一)“自愿自首”,是指司法机关未查明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发现犯罪嫌疑人,但未讯问或者未采取强制措施的,自愿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首。
投案自首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的,而是在亲友的劝说或者陪同下;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属、亲友自愿报案,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愿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自首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多次犯罪的,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仅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向认识的同案犯供述,主犯应当供述自己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其自愿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后又反悔的,不能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但是,在一审判决前能够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愿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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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亲友的劝说导致自愿自首,则算作自愿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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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后也可以自首。 在犯罪嫌疑人**之后,有一种情况可以认定为特别的自愿投案,即对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如实供述,但如果只知道司法机关手中的犯罪如实供述,也只能认定为供述, 不能认定为自愿投降。犯罪后自愿投案并如实供案的,是自愿投案的。
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 自愿投案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发现有自愿投案情形的,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是自愿投案自首的人。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自己尚不为司法机关所知的犯罪的,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实供认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2. 如何确定自愿投降?
自愿投案的认定主要包括:犯罪后自愿投案,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属于自愿投案自首。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如实提供司法机关尚未了解的其他犯罪行为的,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备前两项规定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如实供述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3. 故意伤害他人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愿向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 自愿投案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判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犯罪后自愿投案并如实供案的,是自愿投案的。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是,一些囚犯在投降后仍可能被判处死刑。 对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从宽处罚,将不利于犯罪,与预防犯罪的宗旨背道而驰,特别是对危害社会的犯罪。
被强制措施判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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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后,嫌疑人也可以自首。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已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以及与司法机关已经知悉或者判决确认的犯罪不同的犯罪, 应视为自愿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愿投案自首】犯罪后自愿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自首自首。
对投案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如实供认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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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捕后,还有机会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愿投案自首有两种。 一是他们在犯了未被抓到的罪行后自愿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认罪行。
二是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罪犯,如实供述自己其他尚未为司法机关所知的犯罪分子,按自首处罚。 因此,如果被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对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供认不讳,也要受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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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嫌疑人被抓到,有没有机会自首不老? 如果他被逮捕了,那么他就没有机会自首,所以如果他在被抓之前自首,那就是自首的机会,如果他被逮捕,他就没有机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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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在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自愿供认不讳案外犯罪行为的,可以视为自首; 本案中自愿供认不讳犯渣耽罪的,可以减轻处罚,但不是自愿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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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抓到,有没有机会自首? 我想,如果嫌疑人谭游被抓获,那么就没有机会自首了,因为他已经扰乱了《蚂蚁经》,已经被抓了,你只能在被抓之前自首,那你就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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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的规定,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愿投案】犯罪后自愿投案,如实供述散布春隐罪的,自愿投案自首。
对于自首的罪犯,可以给予他们轻松的宴会或减轻处罚。 其中,罪责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强制措施判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知悉的其他罪行的,视为自愿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不具备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形,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由于他如实向森山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因此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实事实、提供重要线索等立功,从而有利于侦查其他案件的,可以减轻或者减轻处罚;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或者免除处罚。
他就是王安石,变迁前,王安石孕育了30年的希望,被世人视为大宋的救世主。 改动之初,他昔日的好朋友司马光等人就与他断绝关系,坚决反对他的改动。
李白和杜甫都是唐代的优秀诗人,一个在山河中嬉戏,一个穷困潦倒,这和他们所处的环境有关,李白在唐代,所以他的诗都是赞美大江大山,而杜甫出生在唐代的弱盛时期, 而杜甫也郁闷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