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如果您不申请工伤认定,您将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一般希望少付或不支付赔偿金,您可以亲自到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不要错过时间。
-
工伤的成立有几个要求,一是存在劳动关系,二是必须符合《工伤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即: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败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紧急救援、救灾或者其他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三)原来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或因公受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到达用人单位后受伤的职工。
职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劳动者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工伤处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瘾;
3)自残或自杀。
三是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凭证,四是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金,全部赔偿必须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没有,可以到当时的劳动人事纠纷仲裁法院申请仲裁。
-
您好 如果单位申请 如果单位不申请,请准备受伤证明和文件说明以及医疗费用、医疗案例等的发票。
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劳动厅会找单位! 一定要通过与工伤有关的程序。
-
你要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么去找法律合伙人咨询律师来维权。 尽量尽早解决,不要拖延那个时间段。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的诊断或评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免予免除;其中,在工作能力评估后丧失工作能力的人享受残疾福利。
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的评价应当简单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从事工伤的,不视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2)酗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在确定工伤后未赔偿工伤的,可以提前缴纳工伤保险**,然后由用人单位从工伤保险**中补发提前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有关部门强制执行草案。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
劳动者工作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工业部门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抗辩。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伤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发生意外伤害的,职工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协调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您的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您的亲属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餐费补贴、护理费等,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保持不变。 确定构成残疾的,还可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这是社保局的权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查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由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协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