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折旧不允许跨年度,因此前几年未计入的折旧不能追溯应计,也不能补足。 对于尚未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建固定资产的计算规则计算折旧。 残值率一般不超过5%。
折旧期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折旧期。 折旧按新固定资产计算和应计,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残值、固定资产原值、残值率。
2.年度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折旧期。
3、固定资产月折旧 固定资产年折旧 12
4、年折旧率 年折旧金额 固定资产原值。
5、月折旧率、月折旧金额、固定资产原值。
6. 每月折旧分录:
借方:管理费用(或相应的科目,如制造费用)(每月折旧) 贷方:累计折旧(每月折旧)。
-
1、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增加剩余月份的折旧,不需要做会计调整,只要按照剩余折旧月份应计的折旧,就可以每月扣除剩余折旧月份。 2、二是重新计算每个月应计的折旧,汇总到目前应计的折旧,与已应计的折旧进行比较,计算差额并补足折旧,分录与正常月度折旧相同: 借用:
费用科目(管理费用)贷方:累计折旧 3、按折旧方法和剩余使用年限计算月折旧金额的账面价值,进行正常折旧。 账面金额为原价减去累计累计折旧的余额(如果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也应扣除)。
如果上一次折旧的会计处理正确,则不会调整以前的累计折旧。 会计分录仍是借用的:
管理费用贷项:需要累计折旧(重新确定后的准备金金额)。
-
写一份情况说明,主要说明有多少折旧金额没有提及,并请领导签字批准,看看是一次性应计还是摊销的账户。
如果需要摊销,则未折旧将转入摊销。
借款:要摊销的费用。
贷方:累计折旧。
每月摊销金额根据摊销期计算。
借方:**费用(包括具体费用,查看哪个部门的固定资产属于哪个部门) 贷方:要摊销的费用。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上一年度应计提但未提及且上一年度未入账的折旧,今后不允许在税前收取,年底需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
折旧金额按实际工作量计算,先计算单位工时折旧额,再按单位工作量折旧额乘以预期使用的总工时计算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
例如,企业B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输货物的卡车,原值为3万元,预计总里程为30万公里,(假设报废时没有净残值),当月行驶3万公里,需要计算卡车的月折旧。
解决方案:每单位工作折旧=30,000 300,000=元公里)月折旧=30,000元。
-
您好,对您的问题感到满意。
对于未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发现后进行应计。
过去没有提到的东西应该得到补充。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固定资产并造成其价值损失,只减少一定的残值,原值与残值的差额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这就是固定资产的折旧。 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幅度是应计折旧的前提条件。 [1]
对所审查期间所支出资本价值的货币估计。 国民收入账户中也称为资本消耗津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或固定资产可以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应计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的原价在扣除其估计的剩余价值净值后应计折旧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累计提减值准备。
-
未折旧且发现未折旧的固定资产,不仅应在将来折旧,而且应在过去折旧。
-
1. 会计分录的做法如下:
借方:上一年度的损益调整。
贷方:累计折旧。
借方: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方:上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注意调整报告的开头。
2、在会计处理方面,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必须按照固定资产入账时间进行追溯调整。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更正》,当期发现的与上期有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影响损益的,应当调整对损益的影响,并应当期期初留存收益与会计报表中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留存数一并调整;如果损益不受影响,则应调整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的期初编号。
因此,对于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涉及损益的事项,应予以通过"上年度损益调整"记录账户会计、前年度收入增加调整或前年度亏损减少调整以及所得税费用减少调整"上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贷方;
记录减少上一年收入或增加上一年亏损的调整,以及增加所得税费用的调整"上年度损益调整"帐户的借方。
-
1.固定资产应按剩余价值的5%计算。
这是需要累积的基数,5年内,人民币将每月累积。
9月,有必要弥补8月的美元总额。
借款:管理费用。
贷方:累计折旧。
月末,管理费用应结转到当年利润中。
累计折旧不结转,并放在资产负债表中相应的冷却器消除报表中)。
2、如果上个月忘记了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在本月补上。 折旧分录包括:
借款:制造费用(车间固定资产)。
借方:销售费用(销售固定资产)。
借款:行政费用(行政部门固定资产)。
借款:其他经营费用(固定资产租赁)。
贷方:累计折旧。
-
咨询说明:我想咨询以下两个问题:
1、单位亏损办事员差旅补助50元/天,凭证原件为业务员本人填写的《差旅报销单》。 它是否符合税法?
2、固定资产折旧时,按5%残值率的直线法计算,什么时候不能再次计提,是固定资产只有净产值时不提,还是固定资产为零时不能计提?
请给出准确详细的回复,谢谢!
答:1、差旅费入账属于会计问题,可参考相关会计制度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2号令)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允许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费用。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内向员工支付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岗位或者就业有关的其他费用。 ”
二、第五十九条:“企业应当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月的次月起计算折旧; 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从停止使用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估计剩余净值。
固定资产的估计净损失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
计算折旧时的折旧基数是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估计净残值的余额。
请效仿。
企业至少在每年年底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的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审查。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预期经济效益实现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年限与原估计值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More
1、固定资产折旧。
是指固定资产价值中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流失并转入商品或费用的部分,也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