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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先申请工伤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申请工伤赔偿。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报,如公司不申请,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要提交的文件:
受伤后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比较稳定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设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3
根据残疾程度,获得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补偿为:医疗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津贴、一次性医疗津贴、停工期间工资、伙食费、护理费等;
如您没有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又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权益保护程序很多,如果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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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建议找雇主举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关心,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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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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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终止后申请劳动能力(残疾等级)鉴定, 残疾程度以鉴定结果为准。然后根据残疾程度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因工伤残疾被认定为7级至10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据工伤保险的伤残程度一次性发放伤残补助,标准为:七级伤残13个月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工伤保险应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发放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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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施工现场工作时跌倒、骨折如何补偿。
1、在施工现场工作时跌落、骨折的赔偿如下:
1)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2)医院餐补助金由单位按照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3)丧失工作工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原单位按月发放;
4)护理费用:受伤员工在停工期间因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
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4)为残疾人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时,抚恤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9)劳动能力考核费。
2. 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上班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执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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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该平台的合伙人律师,已收到您的问题。
如果工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骨折,他或她需要赔偿医疗费用、损失工作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医院膳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用、损失的工作费用,如果受害者因受伤致残,他或她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和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
如何补偿建筑工地上的跌倒和骨折取决于残疾程度。 一般来说,应补偿以下费用: 1. 医疗费用 1.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制定。 2、经办机构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名单。 具体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核实受伤职工医疗费用、费用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并按时足额结清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用赔偿的前提条件,即除突发事件外,受伤职工应当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各项费用应当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要求,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受害人满足上述条件后可领取医疗费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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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施工现场受伤,骨折,需赔偿因失去工作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若因受伤致残,还需要增加必要的生活费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损失工费、护理费等。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餐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受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受害人因生活需求增加和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残梁烧伤病、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以及受抚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因照料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护理费和随访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救助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受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费以及交通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住宿费及工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