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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可以由他们的总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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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法律。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在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不同地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立营业地点的, 无需单独申请营业执照。
非本地经营必须向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设立分支机构,否则为违法经营。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公司在户籍外经营活动的有关批复,可以明确以下行政要求:(1)公司只能有一个户籍,如果公司在户籍外自有或租用场所经营,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二)依照公司登记管理规定设立的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当地申请分公司登记。(3)如果公司在异地经营,但未设立点,则无需注册,不视为“无证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登记完成。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的,以规范登记和注册。管理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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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去外地长期居住经营,需要申请分公司牌照,即需要申请分公司牌照或办账证;
2、需提供总公司执照、税务、三证、公司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
3、步骤是先办理名称审批,再办理许可证、刻章、**、税务,办理税款时可以选择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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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批准公司名称;
2、起草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主管部门设立公司登记手续;
4、取得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印;
6、在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等账户。
所谓非本地经营,是指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企业经营地异地,企业实际经营活动不在登记地,登记地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实际行使管理权,实际经营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是其依法所属的行政机关, 而且两端都存在管理不便的问题,所以中国法律法规禁止企业在其他地方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14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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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注册有什么要求? 欢迎关注、点赞,下一篇精彩内容推荐,请私讯办理业务,注册公司没有地域要求,北京人可以在上海注册公司,但需要在注册地有真实的办公地址,需要取得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如果你想在上海经营,你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并提交新居的使用证明,如果被工商部发现,你还需要受到工商部门的处罚 二、 分行注册 注册分行也是其他地方经营发展的常见方式,在2、公司法人资格证书:公司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在工商局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上); 3、分公司负责人**。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身份,所以只有负责人,没有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等要求。分公司可申请进出口备案,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5项。分行可以招聘员工并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障 6.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并按月进行账目和纳税申报,因此可以看出,企业家可以在不同的地方注册公司,但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地和营业地要一致。也可以在其他地方注册分支机构以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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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场外经营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实际营业地点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属于非本地经营,应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改为实际营业地址,否则可能面临工商部门的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搬迁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搬迁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的,原公司登记机关应将公司登记档案转交搬迁地公司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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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地经营是指注册经营与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从工商和税务的角度来看,非本地经营不利于监督管理,容易发生公司的违法行为。 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者设立分公司,否则就是违法经营。
是的,这是合法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在户籍外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不同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立营业点的, 无需单独申请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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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本地经营必须向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设立分支机构,否则为违法经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如果设立了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则该京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身份,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住所外设立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
1、法律上有你的问题有标准的答案,见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自身原因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 2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