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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素质是预防和控制错误和事故发生的关键。 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主要要从医德培养和专业能力培养两个方面入手。 提高医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关键在于不断学习理论工作,实践基本功。
医德要求医务人员以高度的认真和责任感对待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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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们处理的医疗纠纷而言,很多纠纷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即使发生纠纷,在前期冲突不突出的情况下,也可以轻松解决。 但是,临床科室在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
所以就一线临床医务人员而言,如果做好预防医疗纠纷,我个人认为应该有以下几点:
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可行的医疗安全预警系统,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对于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患者,要及时谨慎处理。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和医疗安全培训,加深医护人员对医疗安全的认识,提高处理能力。
各科室对疑难病历和患者病情可能存在潜在争议,应及时讨论和应对,必要时报医务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
在诊疗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告知义务和医患沟通,尽量小心病人的疑虑,入院、初诊、输血、手术等必须取得病人及其家属的签字。
认真,认真,认真。 仁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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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自身素质,在与患者沟通时,避免语气生硬,在很多情况下,医患纠纷都是由态度引起的。
2、医疗文件及病历撰写等流程保证规范化,即使对方不讲道理,也不会对您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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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双重的。 患者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医护人员也需要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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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和各类医疗文件质量,加强管理。
4、改善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有效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为落实知情同意,医院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防范医疗活动不同阶段的医疗纠纷,通过告知和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的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征,明确履行医疗服务合同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机构负有赔偿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说明病人的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医疗程序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具体的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征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解释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解释,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履行前款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