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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再婚要求男女都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再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与中国大陆外国人结婚,或者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大陆华侨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有永久户籍的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出示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签署声明,证明他或她与另一方没有配偶,并且与另一方三代以内没有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第十四条 离婚男女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关于婚姻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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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结婚是两个人的事,再婚一定要同意重新申请结婚证,单方面是不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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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绝对不允许,无论是结婚还是再婚,他们都应该在男人和女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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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是,婚姻是两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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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如果双方离婚后想再婚,需要有离婚证,离婚后双方没有再婚,但离婚双方嫁给了别人,还需要携带离婚证来证明自己是单身。 再婚和婚姻登记与一般婚姻登记没有什么不同。
只要带上离婚证,这与一般的婚姻不同。 其他文件是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可以当场拍照,而且要填写申报表和一些**,交一点费用。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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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方持有离婚证,不能申请再婚。
有离婚证意味着当事人没有再婚,所以只有一方有离婚证并不能证明双方都是单身。 未持有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或者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其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然后再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户口簿和身份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有永久居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其真实性的,应当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重新发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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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你好,亲爱的!现在由你来回答<>
如果一方有离婚证,他或她可以再婚。 还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2)签署声明,证明他或她与另一方没有配偶,并且与另一方三代以内没有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如果一方有离婚证,他或她可以再婚吗?
你好,亲爱的!现在由你来回答<>
如果一方有离婚证,他或她可以再婚。 还行。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申请婚姻登记,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二)签署声明,证明对方无配偶,且与对方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
法律扩展:1、离婚后可以再婚。 再婚的困信宴之道:
男女双方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王寅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出具结婚登记证,恢复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大陆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与中国大陆境内外国人结婚,或者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或中国大陆华侨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有永久户籍的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登记证和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结婚登记档案后,应当核实当事人确实在机关办理了婚姻登记。 >>>More
如果离婚证遗失,如果婚姻状况在户籍上显示离婚,也可以。 户籍上未注明离婚的,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不能补发。 您只能凭户口簿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在核实结婚登记档案后,会依法向该机关核实您确实已向该机关登记结婚。 >>>More
如果双方因《离婚证》遗失而需要证明夫妻关系,应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2寸裸头**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有永久居留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如已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但无档案查阅的,须提供两位证明人的书面材料、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书、证明书,方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More
只要拿到了证件,就是结婚了,和户口无关,也跟婚礼是否正式举行没有关系,法律只承认你的结婚证。 看来是需要协议离婚,先签离婚协议,双方签字,然后拿着结婚证和身份证去婚姻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