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剩余价值的多少是由可变资本的量和剩余价值率决定的,也就是说,由劳动力价值的大小、雇用的工人人数和剩余价值率决定的。
第一条规则。
生产的剩余价值等于预付的可变资本的量乘以剩余价值率,或者换句话说,劳动力的价值乘以该劳动被剥削的程度,再乘以同时被剥削的劳动力的数量。
第二定律。
平均工作日的绝对限度(自然总是少于24小时)是可变资本的减少可以通过剩余价值率的提高来补偿的绝对限度,或者换句话说,是被剥削工人人数的减少可以通过劳动剥削程度的增加来补偿的绝对限度。 (第二定律以剩余价值率为中心,考察剩余价值量的变化,表明绝对剩余价值的剥削方式是有一定限度的。 )
第三条规则。
在剩余价值率和劳动价值是固定的的情况下,生产的剩余价值量与预付的可变资本量成正比。 第三定律分析了剩余价值量的变化,以就业工人的数量为中心。
-
剩余价值规律。
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它表明,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生产和占有剩余价值。 也就是说,资本家绝对地或相对地延长了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增加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技术。
以及其他使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最大化的方法。 它支配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矛盾日益尖锐的矛盾,决定着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趋势。
(1)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价值生产的客观必然性。
2)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中,剩余价值规律占有主导地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首先,剩余价值规律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 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即资本的倍增。 资本家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资本的职能。
第二,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着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方方面面。 资本主义生产的所有环节都服务于剩余价值的生产,并由剩余价值的多少决定。
第三,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着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整个发展过程。 对剩余价值的追求驱使资本家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
结果,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加剧和扩大,再生产的比例被破坏,产品难以实现,引发了经济危机。
最终导致资本主义制度。
灭亡。 由于剩余价值规律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手段,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兴衰,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经济规律。
-
剩余价值规律是指剩余价值的产生和资本的倍增规律。它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
劳动创造的价值与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中的劳动报酬的差额,就是“劳动者创造的劳动,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倍增”。 显然,这种“乘法”不是另一个“附加值”,而是决定了经济现象的运动和利润增长。
在谈到剩余价值理论时,马克思作了一般性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即不是从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从剩余价值本身的角度来看待剩余价值,而是从利润和地租的特殊形式来看待剩余价值。 ”
从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来看,绝对剩余价值。 生产与相对剩余价值生产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无论是工作日的增加还是劳动生产率的增加。 结果,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延长了,工人的剥削程度提高了,剩余价值量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