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 对于继承和家庭纠纷,希望各位律师和法律专家能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发布于 社会 2024-06-11
21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9

    首先,“老爷子要告这个房子”,房子是你爷爷的,应该不是告权的问题,是要你搬出去吗? 这应该是要求归还财产的主张,他当然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它不能算作老年人的口头遗嘱。 就算是你祖母说的,也不能算作口头遗嘱,因为它不符合口头遗嘱的要求,不算数。

    总而言之,就目前而言,你什么也得不到,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善待老人,不要和他闹翻,在很温暖的时刻,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拿出一份你打印的遗嘱,让老人签字,等老人死后再拿出来, 而且基本上没有问题。

  2. 匿名用户2024-01-28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先解决老人说的留给你的房子,谁是老人,是你爷爷还是你奶奶,还是你爷爷和你奶奶。

    如果是你祖母说的,如果有证据证明,等你祖母去世后,就可以分割遗产。 你爷爷和你祖母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在你祖母和你祖母之间分配,然后你继承你祖母一半的房子所有权,或者你可以卖掉房子,你继承一半的收益。 (遗嘱继承)。

    如果是你爷爷说的。 现在这所房子仍然属于你祖父。 他现在怎么能随时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之前说过的话数不胜数。

    如果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话,同上,还是不算数,你爷爷没死,你还是可以收回房子的所有权。

  3. 匿名用户2024-01-27

    根据继承法,房子首先属于你的祖父和祖母,虽然你的祖母已经去世,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子属于你的祖父。 如果你告上法庭,法院一般会按照继承法来裁决,你祖母的份额应该是你爷爷的,五个孩子应该各有一份,至于你爷爷说要把房子留给你,他只能把属于他的那部分交给你, 但他无权处理五个孩子的遗产,除非他们同意放弃。

  4. 匿名用户2024-01-26

    你爷爷还在那所房子里,是你爷爷的,还有什么判决?

    遗嘱是一回事,说得委婉一点,是写好的,只有在老人死后才能生效。

    好好照顾你爷爷,你是长孙,房子很有可能留给你——老爷子一句话也没说。

  5. 匿名用户2024-01-25

    房子是你爷爷的,对老爷子好一点也没关系,爷爷能盖的房子只有一栋。 爷爷是长辈,老人需要像小孩子一样被哄,要包容你爷爷,孝顺!

  6. 匿名用户2024-01-24

    1、当初长辈送给老板的宅基地:

    1)如果是长辈在世时赠送的,应视为父母送给长子的礼物。捐赠的宅基地已经过户到老板的名下,是老人的个人财产(其实不是宅基地的赠与,而是宅基地财产的赠与)。

    2)长子赠予父母的宅基地:不影响长子继承父母的其他遗产。

    1) 我家乡的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查看宅基地使用证书以了解。

    2)如果房屋仍登记在父母名下:家乡的财产是父母的遗产,长子确实有权与其他子女一起继承并要求平分。

    3)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其他子女的名下:家乡的财产属于其他子女,大儿子想分就不能分。

    4)如果老人还活着,并且房屋登记在老人的名下:不涉及继承。

    如果其中一位老人去世,一半的财产归在世的老人所有,剩下的一半由老人和其他孩子继承,通常是平分的。

    如果两位长辈都已去世:财产仍归老人名下,成为遗产,由长子和所有子女共同继承。

    3.“如何解决? 如果谈判失败,诉讼将由法院解决。

  7. 匿名用户2024-01-23

    根据继承法,首先要确认是否属于继承,如果不属于,则根本不涉及继承问题。

    二是登记拟拆房屋名称,确定安置补偿人,由被安置补偿人依法领取安置补偿金。

  8. 匿名用户2024-01-22

    有几种不清楚的情况:1、家乡房产是否有权属证明(不动产证、土地证或宅基地证等),权属证登记的是谁? 2. 财产所有人是否在世; 3、如果是农村,拆迁村的补偿方案是如何制定的?

  9. 匿名用户2024-01-21

    根据法定继承法,三个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在你提到的问题上,有两个方面需要考虑。 首先,长老结婚时分配给他的宅基地是什么名义,如果是礼物,那么不会影响长大继承家乡三分之一的房产,如果是长辈为长老准备的新房子结婚, 那么可以理解为老板自己的房子,不过是他家乡房产的一部分。如果老大想和兄弟俩分家产,那么他之前留出的宅基地也应该算在继承中。

    其次,民法的一大原则是公安良俗原则,我认为你提到的情况应该根据当地的良俗来判断。

  10. 匿名用户2024-01-20

    如果它是遗传的。 老板有权利。

  11. 匿名用户2024-01-19

    1.关于权利的属性。 在你母亲去世之前,你的三个兄弟姐妹只对属于你母亲的房子有合法的继承资格,这只是一种类似的期待权,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继承。

    2.关于提前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但在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视为已接受继承。 换言之,只有在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和财产分割之前明确放弃继承权时才有效。

    事先或之后采取行动不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弟弟在继承未发生时所写的保证是无效的。

    3. 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第一种方式是签订免责协议,指定还款日期,同时表明如果到那时还不清,弟弟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财产将退还,即使弟弟悔改,至少可以要求他还钱。 第二种方式是与母亲协商,母亲会立遗嘱(公证),让姐姐继承房子。

  12. 匿名用户2024-01-18

    1.财产是父母和夫妻共同财产时。

    首先,父亲去世,只有一半的财产是继承的,子女、配偶、父母可以继承,你和你的母亲一起分割一半的财产。 即使你哥哥放弃了遗产,遗产也只是房子的一小部分,大部分财产还是属于你母亲的。

    其次,你母亲还活着,你母亲拥有的那部分财产没有继承,继承人之间的协议毫无意义。

    第三,基于上述情况,无论您如何撰写协议(包括公证),都无法完全获得产权。

    除非你的母亲将财产留给你,而你的兄弟放弃继承权,否则你将获得全部财产。

  13. 匿名用户2024-01-17

    1、弟弟出具的放弃继承权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最好去公证处公证)。

    2、但为了以后不惹麻烦,我加了一句话“就算弟弟以后有继承房子的权利,也要把房子让给姐姐。 “把理由也写出来,你以后就有诉讼的证据了。 你拿的钱应该写上“收据”,并与担保人一起保存。

  14. 匿名用户2024-01-16

    1、房子是父亲的遗产,但是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妻子和子女共同享有房子一半继承权。

    2、妻子只能留下属于儿子的财产份额,父亲享有的房屋所有权的四分之三不是妻子的财产,这是不合理的。

    3、兄弟姐妹三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母亲去世后,房子留给弟弟继承,弟弟放弃换房继承权,姐姐给弟弟钱,如果弟弟后悔,姐姐就需要退还姐姐的款。 继承权可以放弃。

  15. 匿名用户2024-01-15

    如果能做到,写合同要公平,约定违约金,记住要公平,后者以后就很难打产权了。

  16. 匿名用户2024-01-14

    这两处房产是我父亲建造的,阿姨有权利平分这两处房产吗? --房子是遗产,你姨妈有权要求分割,但不是平分。 应该考虑到您父亲的贡献和对老年人的更大赡养义务。

    楼盘是族长年开发的,姑姑当时没有提出分配,现在奇迹是提出诉讼时效是不是已经过了? --因为是财产继承和分居纠纷,根据你提到的案件事实,诉讼时效还没有届满。

    两处房产都没有房产证,如果我阿姨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立案没有大问题。

    要清楚是城市私有房产还是出租公有房屋,即上述两处房产在拆迁前均未有产权证。 由你父亲出资重建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你的父母,财产的补偿属于你的家人,而不是你祖母的遗产。

    1.如果您的祖父母留下遗产,其他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

    2、但怎么分割,就看你爷爷奶奶还剩下什么了,根据你上述情况,涉案财产中应该有你父亲的财产,分割时会扣除。

    3.父亲已经履行了更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地分担更多。

    4、您只能对上述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如何处理取决于具体的证据材料。

  17. 匿名用户2024-01-13

    200平米的大房子,20万元的分红,这些都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芷离婚的时候,就是半个道。

    80平米版的老房子是A父母留下的遗产,妻子没有权利。 B舅舅的车,如果A和B已经登记,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登记,就是B的财产。

    现在在新婚法中,甲方可以证明新房是自己支付的首付,那么他只需要在后期给乙钱共同偿还贷款(如果乙证明他也还了房贷),房子就不能分割了!

    这20万分红是在甲乙的婚姻中产生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我有点生疏,而且我忘记了很多,所以我需要你咨询专业人士。

  18. 匿名用户2024-01-12

    1.如果协议是你父亲写的,可以看作是一份自写的遗嘱,你父亲的遗产由他的妻子和孩子继承,并无不妥。

    你的母亲可以拒绝向你叔叔提出的要求。

    2.如果不确定协议是由您自己的父亲和其他人**撰写的,则必须满足书记员遗嘱的要求才能有效:两个或两个以上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其中一人代表您撰写。

  19. 匿名用户2024-01-11

    如果你父亲没有留下另一份遗嘱,那么与你叔叔的这份协议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遗嘱。 就算去法院打官司,也可以尽量依靠遗嘱,这样遗嘱成立,分配上就不会有纠纷。 另外,你的父亲和你母亲在婚姻期间买了房子吗?

  20. 匿名用户2024-01-10

    其实我们家关系很好,所以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多年了,也没提过遗产分配的问题,本来是姑姑在父亲去世的时候提出来的,但考虑到姑姑家的弟弟一个人在沈家,没有住处, 于是就答应让他暂时住下去,没想到舅舅会做这种事,想想都难过!关于“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这个问题上,如何界定我是否“应该知道”,我怕打官司,也拿不出证据。

    问题又复杂了,我在网上找到了关于“房改”的规定,同住户也可以参与房改,购买自己居住的公房。 由于我叔叔的儿子和我爷爷奶奶在同一个地方,不用经过继承公证就可以轻松完成购买手续,这样合法吗?

  21. 匿名用户2024-01-09

    1、如果你同意谈判,你可以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房子就属于你了。 法院将准备一份民事调解文件。 它与判决具有同等效力,不得上诉。

    2.如果案件一般通过调解结案,则结果是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都会在法庭上出来。 在判决的情况下,败诉方按比例承担诉讼费用。 由于原告在立案时已经提前支付了费用,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时单独支付。

    如果案件通过调解或判决结案,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可以采用调解或判决办理移送手续,有经济赔偿的,法院可以申请执行。

    详情请联系**或QQ。

    北京婚姻家庭,刘达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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