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子女不能继承所有财产。 因为房子的主人是岳父,除非岳父在房子的共同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让给孩子。
2、岳父在世时,没有继承权; 岳父去世后,子女代位求偿,即子女、岳母、女儿共同继承财产。
-
除非孩子的祖父承认是儿子买的,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儿子支付了购买费用,否则孩子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法律采用的原则是,谁主张权利要求,谁就要承担举证责任。 孩子的母亲要做她岳父的工作,她要找到证据。
可是人家有私心,孩子这么小,妈妈肯定会再婚,孩子的爷爷不该承认房子是儿子买的,如果爷爷爱孙子,可以写遗嘱,以后房子就由孙子继承。
-
即使你能证明这笔钱是你丈夫付的,你岳父承认是你儿子的钱(但说他给我买的),也可能算是礼物。 除非有一些书面证据来反驳它。
现在如果问孩子能不能继承财产,法律不是容易解决的事情,家庭关系更好。 改名,写遗嘱什么的。
-
不动产需要登记。
既然是孩子爷爷的名字,就不属于孩子父亲的遗产。
继承没有问题。
除非有证据证明孩子的父亲已经缴纳了分摊款,否则部分分摊款属于孩子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孩子父亲的遗产。
孩子父亲的遗产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
-
需要有证据证明房屋的实际购买者是她的丈夫,否则她将不得不等待她的岳父去世,孩子将通过代位求偿继承父亲的份额。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可以撤销。
-
继承的法定顺序是第一位的: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冰雹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抚养的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凌乱的高度。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继承法最新司法解释: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
你有继承权,不管现在的房产证的继承权上写着谁的名字,或者你父亲的财产,至于以后怎么继承,就看遗嘱了。 无论你的户口在哪里,只要你是你父亲的儿子,你就有继承权,但你和你的继母有相同的继承权,这就是合法继承。 还有一种继承就是遗嘱继承,只要遗嘱继承的内容是合法的,而且你父亲说只给你,你就可以完全占有。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此外,建议您收集一些继母虐待父亲的证据,并保持其有用性。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其目的是否为夺取财产,是否成功); (2)以争夺遗产为目的杀害其他被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毁坏被继承人立下的合法遗嘱; 情节严重的。
-
按顺序回答: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有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由于这个问题没有遗嘱,因此被视为合法继承。
甲死了,所有财产都归丙所有,因为丙是他的第一级继承人。
C去世后,他的妹妹继位。
注意:1)这个问题不严谨"10年后","再过两年",那么 A 去世时 B 应该是 17 岁。
但标题说"留下一个15岁的妹妹",是谁的妹妹? A 还是 C? 虽然答案都是一样的。 呵呵。
2)替代是合法继承的情况。
-
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曾祖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你的祖母有合法的继承权,如果她留下遗嘱让孙子继承,那么就是孙子的遗产。 所提供的信息不充分且不确定。
-
父亲生前是否立下遗嘱,父亲与继母之间是否有财产协议? 若有遗嘱,父亲的遗产按遗嘱分配,遗产按遗嘱分配,债务由遗产接收人按比例偿还(多重继承的情况下),不收的,不负责还款。 未按遗嘱分配遗产的,剩余部分归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收到的遗产用于提前清偿债务(限于取得的遗产),不足的部分按遗嘱继承的财产按比例偿还。
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人将首先使用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收到,则没有偿还义务。 至于债权人的权利,有遗嘱的应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应遵循法定继承程序。 父亲与继母之间有财产协议的,视为财产协议,无财产协议的,依法继承,继母和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按比例在法定继承中分配。
法律上对别人欠父亲的金额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欠款不在谁手里,父亲属于债权人,子女要想继承欠款,必须先申请继承父亲的遗产。
继承的实际情况很复杂,阴谋诡计多,操作的地方也多,问题可以细细说。
-
如果没有继承权,丙可以照顾老人并给予一些适当的回报,老人可以直接写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将遗产交给丙。
-
这样,C是A的孙子,A的儿子。 这样一来,C就有了A的继承权,但是如果A的一阶继承人还活着,那么这个孙子,二阶继承人的继承就白费了!
-
如果乙不支持甲,并且存在虐待行为,情节严重,则继承权将丧失,这是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之一。 如果乙丧失了继承权,那么丙自始至终都没有代位权,代位权的前提是乙有继承权。 A可以以遗嘱的形式赠送给C。
-
没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应由父亲继承。 C对A做了一定的照顾,可以作为遗产的适当接受者。 事实上,如果甲想把财产给丙,他可以简单地订立赠与协议或写遗嘱。
孝敬老人是中国的传统美德,鄙视这种不道德的人!!
-
民法上的继承权分为主观继承权和客观继承权。
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的法律地位,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实质上是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和能力。 因此,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是主观意义上的继承的基础和前提。
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的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具体权利。 因此,继承人只有通过参与继承法律关系才能享有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被继承人死亡; 2. 死者留下了遗产; 3.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在缺乏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就不能转化为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 因为只有享有主观意义的继承人才能真正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实现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条件。
继承开始时间是指继承人开始享有被继承人合法财产和所有链条的权利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More
让我们来帮你分析一下。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在第一顺序的情况下不分配)。 a离婚了,所以父亲、母亲和唯一的儿子平分。 >>>More
1. 让我们从你的叔叔开始,他没有遗嘱就去世了,然后他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在“父母、妻子和孩子”之间平均分配。 2.你爷爷死了也是一样,你爷爷的六个孩子平分,但你叔叔已经去世了。 所以由你舅舅的妻子和孩子代位,所以你舅舅和他儿子有你舅舅的遗产和你爷爷的遗产,当然,他们的遗产可以存放在你舅舅继承的原始财产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