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没有供述,证据可信、充分,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罚。
而且,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同时,犯罪嫌疑人也有拒绝的权利。
因此,如果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装疯装傻,侦查机关应从其他来源获取能够证明其犯罪的相关证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量刑要以证据为主,以调查研究为重点,不能轻信供述。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罚; 被告人没有供述,证据可信、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给予处罚。
证据是可信、充分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罪、量刑事实均有证据支持;
(二)判决所依据的证据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的;
(三)综上所述,对案件证据的认定,排除了对查明事实的合理怀疑。
-
当然是继续问,换班继续问,直到说出来。 现在都完成了,我无法击败它。
-
不靠谱的是让他发疯,直到他发疯累了。
可靠,从其他方面入手,包括积极获取证据,利用证据突破,通过装疯傻来打破他达到愚弄目的的企图,让他绝望; 你也可以从他装疯装傻的言行中发现问题,并抓住它,因为,只要他装傻,有漏洞和弱点或者死洞,只要他指着自己的死洞,也能一招打败敌人。
-
根据公检院掌握的证据和法律直接量刑!
-
如果获得的证据是可信的、充分的、无懈可击的,并且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仍然可以定罪判刑。
-
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也可以依法起诉定罪。
-
如果证据充分,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可以起诉犯罪嫌疑人。
-
这支部队的老公安干事应该多一些经验吧!
-
如果证据确凿,证据链严谨,则可以在零供述的情况下定罪。
-
沉默是他的权利。 如果证据确凿,你不需要供词,如果证据不足,你需要想办法。 你不能暴力,你可以被欺骗。
-
审讯本身就是一个旨在确认某些疑问和获取证据的过程!
-
《刑事诉讼法》有特别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首先,应该首先审问他是否犯了罪。
第二,要求他陈述自己的犯罪情况或无罪抗辩。
第三,问他问题。
以上内容表明,在中国,犯罪嫌疑人在审讯阶段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
-
其中一些可以在电视上反映出来。
-
只有在讯问未成年女性嫌疑人时,才必须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对于其他女性嫌疑人,似乎没有任何特殊规定。
-
与男性嫌疑人一样,对女性嫌疑人的审讯没有特别规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 在审讯过程中,必须有不少于两名调查员。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讯问。
-
讯问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法定指定人员,法定人员不能及时到场时,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
1.让他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2.去看医生做检查。
3. 不断提问。
-
1.讯问笔录应当准确、清晰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实际情况。 讯问笔录应当既记录讯问人的问题,也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如何供认犯罪的实质性问题。 应适当记录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的表现和回答问题的语气,如“拒供”或“回答与问的内容不符的问题”。
2.成绩单内容要全面,突出重点。 记录的重点是犯罪,犯罪事实应当围绕与犯罪有关的情况进行记录。
3、法定程序应齐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报犯罪嫌疑人核实,并应当向看不懂的犯罪嫌疑人宣读。 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的,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更正或者补正,并按指纹。
4、记录员必须熟悉案件事实,密切注意与讯问人员的密切配合。
5、字迹要清晰,文笔要工整,句子要流畅,标点符号要正确,不能有错别字。
-
应根据案件中收集掌握的证据设计讯问大纲,通过讯问在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
时间、地点、人物和构成要素。 就构成要素而言,最主要的是你想证明什么,然后把问题引向哪个方向。
过去,犯罪嫌疑人也被称为“罪犯”,但后来我国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刑法和相关诉讼法,犯罪嫌疑人不再被称为“罪犯”,所以犯罪嫌疑人是指未经审判、尚未被认定有罪,但经公安机关确认为严重嫌疑的人, 包括移送检察院时,也使用该术语。 >>>More
犯罪嫌疑人又称犯罪嫌疑人、嫌疑人、嫌疑人,是指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起诉前,因涉嫌犯罪被刑事起诉的人的称号。 与罪犯不同,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犯罪嫌疑人是无辜的,除非在审判中被证明有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