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还没结束,工伤期还没结束怎么办?

发布于 社会 2024-05-06
2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工伤期间未满的,应当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因工受伤的员工经伤残评估,经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确认为需要生命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用按月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生活照料费按三个不同层次支付:完全不能照顾自己、大部分人不能照顾自己、或部分生活不能照顾自己,标准分别为上一年整体规划区员工平均月薪的%或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评估后,应当中止原有的抚恤金,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

    工伤职工停薪停工期满仍需**的,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伤工在停工期间需要照顾的,有偿的,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因工受伤,应当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清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因工伤住院伙食补助,以及工伤职工在协调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住宿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协调区人员规定。

    工伤职工无权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工伤职工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的,符合要求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2. 匿名用户2024-01-27

    提供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期限根据轻伤、重伤情况确定3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职业病延长医疗期限的,最长医疗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工伤医疗期限届满后仍需工伤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停薪留职期限,根据就医时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如需停工12个月以上,须经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确认。 因此,如果您无法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您将不得不按照公司的要求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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