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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而且是一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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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妻子有权相互继承。 配偶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可以作为第一法定继承人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配偶一方已立下遗嘱或将财产遗赠给他人在其生前继承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1条。
丈夫和妻子有权相互继承。
第1059条.
丈夫和妻子有义务相互支持。
需要赡养费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赡养费,如果另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
第1060条.
夫妻一方为家庭的日常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有效,除非夫妻一方与对方另有约定。
夫妻之间对一方当事人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善意的相对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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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如果依法继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作为对方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如果对方在生前立下立遗嘱,则继承顺序应根据遗嘱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27条.
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等继承人继承,二等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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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配偶、子女、父母均为一级法定继承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二条 继承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
依法或性质不允许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百一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一二十四条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 无明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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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之间的继承权产生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以夫妻之间的个人关系为前提。 换句话说,只有合法结婚的丈夫和妻子才能作为配偶继承对方的遗产。
当配偶一方去世时,继承开始,首先需要确定哪些财产属于死者的遗产。 死者的财产一般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以及他或她的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包括: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收入; 知识产权收益; 通过继承或赠与等获得的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个人财产全部或部分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也应为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一方的财产; 属于一方的日用品和其他财产,专供一方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分割遗产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当分割为配偶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目前,为了避免因继承而引发的家庭纠纷,破坏彼此的感情,很多人普遍采取临终前立遗嘱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0条规定,父母子女有权相互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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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如果一方先去世,另一方可以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或合法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如果第一方先死,另一方可以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或法定继承份额。 具体继承份额的大小根据死者的遗产而有所不同。
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除法定继承人外,夫妻双方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协商,约定继承的份额和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不能再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此外,如果一方恶意放弃继承权,也会影响另一方的继承权。
配偶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和另一方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吗? 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有相互继承的权利。 因此,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死亡,另一方将无法继承他的遗产。
如果有遗产要分配,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享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约定继承的份额和方式。 但离婚后,这项权利将被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遗赠的款项和财产的继承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将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权继承对方的财产。
是的。 《婚姻法》规定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依法负有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More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一七、一百一三十一条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