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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继续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涉嫌犯罪,起诉取保候审: (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补充处罚; (二)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取保候审的,有危险的; (三)病重,能够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取保候审,有社会发展风险的; (四)羁押期限尚未满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羁押犯罪嫌疑人,报案认定,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取保候审案件作出决定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犯罪、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案件有牵连; (二)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三)不受限制享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 (四)固定居所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应当履行: (监督和确保遵守本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可以或者已经出具保证书的,违反本保证书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向执行机关报告,违反保证书并报告的,处罚款,依照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被怀疑取保候审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境居住地的市、县; (二)等待提审、立案; (三)对证言、证言进行任何形式的干扰; (四)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帮助旺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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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单独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保候审的,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
(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员、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案件无关的;
2)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的;
4)有固定的居住地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的市、县;
(二)提审时及时出庭;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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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申请取保候审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员、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取保候审申请决定时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依法作出答复,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七日以内答复。 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不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的,不准予取保候审。
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此外,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需要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给予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确定保证金的金额。
最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可以单独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保候审的,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
(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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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有犯罪事实,将被逮捕,并改变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不得放行,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
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应当予以逮捕,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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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庆斋法解析】有犯罪事实的,将予以逮捕,并改变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得超过6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郑某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 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员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应当予以逮捕;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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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被驳回的,符合取保候审取保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保候审的,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保候审的,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的;(三)妇女患有严重疾病或者不能自理,或者自己怀孕、哺乳的妇女,为避免危害社会,取保候审;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时,应注意:犯罪嫌疑人的近亲朋友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虽然律师可以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向有关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主要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及其必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办案机关批准取保候审的依据;但是,提供担保等不属于律师的法定工作范围,只能委托律师参与诉讼,不能保证犯罪嫌疑人不会危害社会或者及时参与诉讼。 因此,律师不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轻伤案件一般可以取保候审,具体情况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