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签订劳动合同中服务期内违约金、竞业限制的疑问

发布于 职场 2024-04-28
5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后,用人单位才能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 未提供专项培训的,约定的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

    2、关于竞业限制,如果岗位能够接触到本单位的工作秘密,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这是符合法律的。 但是,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2. 匿名用户2024-01-27

    1、如未提供培训,无法约定服务期限,无法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2、竞业限制仅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 否则,它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限制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以上两项规定无效,但并不意味着整个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不违反劳动合同法,那么这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是这样,您的雇佣合同将部分无效。

  3. 匿名用户2024-01-26

    1、未经专门培训,违约协议无效。

    2、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是,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同时,受竞业限制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才是合法的,否则本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您的合同不能全部否定且无效,则部分条款应视为无效,即您所说的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

  4. 匿名用户2024-01-25

    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服务期是针对专门培训的存在。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贵公司没有为您提供具体培训。

    这种专项培训不同于职业培训,需要有专项培训费用。 例如,你的老板送你去学习,并提供学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在你说的信息中,这并不意味着你的公司已经为你提供了特定的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劳动者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约定服务期限的协议。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用人单位要求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限的,不影响劳动者在服务期内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增加劳动报酬。

  5. 匿名用户2024-01-24

    劳动合同中对违约金的竞业限制是合理的。 为了保护公司的一些隐私信息,很多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则要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合理的。

    1、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于有义务保密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与劳动者竞业禁止条款。 这里所说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与劳动者竞业限制条款。 因此,劳动者是否负有保密义务是双方是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条件,未接触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普通劳动者无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即使订立了,对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2. 竞业禁止和竞业禁止有什么区别?

    1、义务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法律事先已明确规定,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后者是合同义务,仅以协议为前提,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则就业选择不受限制。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经理、部门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 后者是公司的员工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包括董事、经理和部门经理。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总经理的任期,后者是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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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2024-04-28

1.这么说吧,如果合同里有约定,按照合同,你看之前合同里有没有关于工资的规定,一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月薪1500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按照规定, 如果没有规定,那么你就要要求赔偿,而且你有举证责任证明公司已经做出了这样的承诺,如果没有证据,你已经领了几年的工资,也没有异议,那么按照惯例,你已经默认了工资标准,不能得到赔偿。 >>>More

4个回答2024-04-28

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

书面劳动合同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签订。 否则,雇主必须向雇员支付双倍工资。 自受雇之日起一年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订立了无限期劳动合同。 >>>More

9个回答2024-04-28

首先,你要的补偿是从7月到9月12日,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前款规定的月薪两倍的起始日期为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期满的次日, 截止日期为书面劳动合同补充前一天。 >>>More

10个回答2024-04-28

在没有雇佣合同的情况下,最多可能需要支付 11 个月的工资,而不是合同未签订期间的两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8个回答2024-04-28

1.请参阅《劳动法》。 2.《劳动法》规定的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