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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未经婚姻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共同取得的收益和同居期间购买的财产,作为普通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前,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作为赠与关系处理;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班字第112号《关于实施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的精神办理。 “第11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权债,可以作为共同债权。这是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2.如何分割同居财产。
虽然同居在法律上不被承认,但一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同居虽然不结婚,但对方认为是夫妻,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分割同居财产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盘点和估算所有财产。 确定什么是私有财产,什么是共同财产。 然后,双方对共同财产的价值进行估算并达成一致。
2.确认每个财产的产权,即找出每个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将共同获得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是家具、家用电器、房地产、汽车、银行存款、债券、艺术品、古董、贵重宠物和鲜花等。
在共同购买这些房产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当时没有约定,理论上应按以下方式确认产权:产权属于以房产名义登记和定居的人(如不动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 古董等)。如果不需要注册,原则上由购买、使用、保管和保管的人决定。
由双方共同购买、使用、保管、保管,且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应当协商决定一方取得该财产的全部; 另一方获得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债务、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上述原则不适用的,应当经双方协商解决。
3、财产的合理分割。 由于产权所反映的状态不合理、不真实,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以上就是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希望能帮大家解决您的问题。 对于司法实践中因同居财产分割而产生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提前咨询相关婚姻专家律师,以免走弯路,更好的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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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行,但结婚也行;
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存在的基础上的,当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被分割。 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即:"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经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在乡下,"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
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3.照顾无辜方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夫妻之间有协议,协议合法的,依照协议处理。 协议规避或者无效的,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
在结束同居关系时,如何分割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共同管理、使用、赚取、处分、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同居关系解除后一方取得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是财产必须依法由双方共同拥有,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不自动归双方所有,依法规定一方拥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属于对方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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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经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按照一般共有所有权的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054条的规定,无效或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经双方同意处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因重婚而无效婚姻的财产处分,不得侵犯合法姐夫婚姻双方的财产权益。 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双方所生的子女。 如果婚姻无效或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054条 无效或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经双方同意处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因重婚罪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双方所生的子女。 如果婚姻无效或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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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收入和财产,应当作为普通共同财产处理,一方在同居前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可以作为赠与关系处理。
1、男女同居关系破裂后如何分割财产。
1.如果双方有财产所有权协议。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经双方同意处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因此,法律不干涉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处分,双方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双方的自主权。 双方关于同居期间财产权益的书面协议,在双方之间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以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2、双方之间没有财产所有权协议。
夫妻同居,没有结婚登记。
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所得、财产,按普通共同财产处理; 在上述司法解释中,“一般共有”和“共有”包括股份共有和共有。 财产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共同拥有。 共同所有权分为股份共有和共有。
共有人根据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和义务。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义务。
2.如何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割儿童的财产。
如果是双方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则双方在同居期间购买的收入和财产为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如果财产归个人所有,则属于所有者,不分割。
3.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没有结婚证就没有离婚,没有结婚登记就没有婚姻关系,婚姻财产分割法的有关规定不适用。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作为普通共同财产处理。 同居前,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作为赠与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304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法。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分割共同拥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降低其价值;
实物应分开; 分割困难或者因分割而贬值的,按折价、拍卖、买卖所得价款分割。
共有人取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由其他共有人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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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恋爱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会被视为共同所有权,并按比例分割。 如果无法确定比例,则将其等分。 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财产属于他/她,他或她将不会分割该财产。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经婚姻登记而同居、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一条 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权和债权,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权和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逃避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为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