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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没有建筑资质,所以你要和李姓工头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关系外的第三者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有权获得赔偿的人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用人单位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或者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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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你有法律责任。 你把房子的建造承包给了小李怡,你和小李之间就形成了承包关系。 受伤的人受雇于小李,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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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提醒,但你还是要忍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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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劳动关系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如下,如属医疗费用抑制,应根据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确定,并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在损失工时工资的情况下,应根据受害者的时间和收入来确定。
对于个人护理费用,应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时间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行为中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因侵犯其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个人意义的特定客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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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的责任如下:
2、劳动争议损害赔偿案件,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3、劳动者在就业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追偿。
1、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按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4.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区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2、确定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如下:
1、双方是否订立劳动合同或口头劳动协议;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3、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控制是劳动关系存在的基础。
总之,在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劳动者在劳动活动中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追偿。 但是,双方之间的雇佣关系必须建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服务的一方因服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服务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服务的人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提供服务的一方追偿。 如提供服务的一方因本服务而遭受损害的,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提供劳务期间,三人的行为给劳务提供方造成损害的,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赔偿。 劳动方获得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寻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