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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chu.com(楚田***)(记者 于浩、通讯员张光、实习生 小李) 16岁的华 华(化名)谎报年龄在某服装厂工作,没想到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后,这件事就成了老板拒绝支付赔偿金的理由。 幸运的是,法院支持了他的诉讼请求,并判给他4万多元。 华 华来自洪湖乡。
去年7月,初中毕业后,他被乡亲介绍给韩某,在一家服装厂做小工。 虽然他还不到18岁,但身材高大。 村民们对李老板撒谎说,花花刚满18岁。
花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制衣厂。 谁知当年10月,他在工作时不小心将左手卷入机器,并因此摔断了两根手指,被认定为9级残疾。 他的家人找到李某,要求提供工伤抚恤金,但老板拒绝了
华华是童工,没有就业资格,也无权获得伤残赔偿。 今年2月,花花无奈,只好向汉阳区法院起诉李某,索赔5万余元。 法院认为,由于华华是未成年人,华华与李某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无效,但依法认为,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李某未履行审查义务,非法雇佣童工,给华花造成伤害,应予赔偿。 前天,法院判决花花某被赔偿4万余元。 参考考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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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和过度溺爱会导致非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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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溺水等残害婴幼儿的行为,歧视未成年女性或者残疾未成年人,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不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非法泄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拐诱、绑架、虐待未成年人,实施伤害、胁迫、欺骗、剥削未成年人乞求、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行为,侵犯未成年人智力成就、名誉权、财产权等活动。 这是一个车轮平衡。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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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溺水等残害幼稚行为,歧视未成年女性或残疾未成年人,强迫未成年人结婚,为分散的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学校教师不关心不爱学生,有品格缺陷和学习困难的学生,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体罚未成年人,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非法泄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诱拐、绑架、虐待未成年人,伤害、胁迫、欺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活动,侵犯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名誉权, 和适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头衔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被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诉讼时效的规定不适用于受害人要求停止侵权、消除障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正式道歉的权利。 分段器。
2014年10月12日,14岁的女孩王某和她25岁的男友试图抢劫一名出租车司机。 男友控制司机后,王某用随身携带的跳刀侧身刺向司机的臀部和腹部。 在被刺了50多次后,司机死亡。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