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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年3月6日购买时。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成本240万(每股成本8元) 借款:投资收益5万。
贷方:银行存款245万。
股息于 209 年 4 月 25 日宣布。
借款:应收股利30,000股(300,000股*
信用:投资收益30,000。
209 年 5 月 12 日收到股息。
借款:银行存款30,000。
信用:应收股息30,000。
20 9/6/30 股价 元。
借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0,000(300,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0,000。
20 9/7/5**。
借款:银行存款260万。
可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150,000 美元。
信贷: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240 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万元。
投资收益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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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月10购买时进入。
借款:可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600
应收股利20(根据《守则》规定包括的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20记入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5(费用抵扣投资收益,这与可利用的金融资产成本不同)。
信用:银行存款 625
1月30日,A公司收到宣派的股息时,注销了之前的“应收股息”账户。
借记: 银行存款 20
贷方:应收股利 20
6月30日,股价公允价值增加200万*元。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A公司于6月30日提供报表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为-5万元。
8月10日,B公司宣布发放现金分红,计入投资收益,共计1万元,A公司必须进行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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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240,000可交易金融资产
信用额度 2,400,000 存储货币
借入投资收益 50000
信用银行存款 50000
借入银行存款30000
贷方股息收入 3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0
公允价值变动 120,000
借入银行存款 2600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2,400,000
投资收益 200000
借入公允价值变动 120,00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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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易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1.初步测量。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成本)。
信用:银行存款。
2、后续测量:
反映公允价值变动:
升值:借款: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方:公允价值损益。
折旧:借方:公允价值损益。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无交易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期限:
借款: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信用:投资收益。
借款: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3.处置时。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可借或贷方)。
投资收益(可借或可贷)。
可交易金融资产的定义:
1)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以回购或近期回购为目的。如果购买,短期内持有的**可以作为交易金融资产使用。
2)是集中管理的可识别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并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该组合最近由公司以短期盈利方式进行管理。如**公司。
为短期获利而购买的一批**,投资组合**应视为交易金融资产。
3)它是一种衍生工具。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购买的**等衍生品应作为敏信交易的主导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品的目的是交易。
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作为金融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以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与投资挂钩且必须通过交付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被排除在外,因为它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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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购买:
借款:可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70000
应收股利 2000(4000
投资收益360
信用:银行存款 72360
4月18日,收到股息:
借方:银行存款 2000
贷方:2000年应收股利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70000-16 4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000
次年2月3日,**:
借方:银行存款 69000
可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000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70000
投资收益 5000
同时:借款:投资收益600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可交易金融资产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以取得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收购交易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包括已申报但尚未派发的现金股利,或者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账款; 与收购交易金融资产有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具体条目如下: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应收股息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在持有期间,将收到包含在购买价格中的股息和利息。
借款: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股息利息。
持有期间产生的股息和利息被确认。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投资收益。
如果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差较大,则应使用实际利率来确定债券的利息收入。
交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余额。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贷方:公允价值损益。
如果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则进行相反的分录。
交易金融资产的,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可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投资收益的变动。
同时,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
借方或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贷方或借方“投资收益”,应当注意,交易金融资产账户期末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期末持有的交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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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收购、借款:交易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应收股利(已宣派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投资收益(交易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贷方:其他货币资金等(已支付总价), 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借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贷方: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当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
借款: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贷方: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当宣布到期时应计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借款:旅行股利或应收利息),贷方:投资收益,当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
贷款:其他货币资金等,信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交易金融资产,借款:
其他货币资金等(实际收到的净销售价格)、贷方:交易金融资产——成本、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投资收益(余额挤压、亏损借方、利得)、应纳税额——转让金融产品应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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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购买:
借款:可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70000
应收股利 2000(4000
投资收益360
信用:银行存款 72360
4月18日,收到股息:
借方:银行存款 2000
贷方:2000年应收股利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70000-16 4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000
次年2月3日,**:
借方:银行存款 69000
可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000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70000
投资收益 5000
同时:借款:投资收益600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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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可交易金融资产——成本800000 投资收益4000
信用:银行存款 804000
借款:应收股利 20,000
信用:投资收益 20,000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900,000 应收股息 20,000 投资收益 6,000
信用:银行存款 926000
借方:银行存款 20000
贷方:应收股利20,000(标题中的“应收股利”前后应有40,000,应收40,000,而不是20,000)。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0,000
借款:银行存款 1,040,000 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36,000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1,02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6,000 投资收益 20,000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64,000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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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1.初始收购。
借款:可交易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已宣派但尚未派发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达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交易成本)。
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进项税)(交易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信用:其他货币等的资金(支付的总价)。
2.后续测量。
1.当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时。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贷方:公允价值损益。
2.当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
3.当宣布现金股息或到期时产生利息时。
借款:应收股利(或应收股利)。
信用:投资收益。
4.当收到现金股息或利息时。
借款:其他货币的资金等。
贷方:应收股息(或应收利息)。
5.可交易金融资产**。
借款:其他货币等资金(实际收到的销售价格的净额)。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 公允价值(或借方)的变动; 投资收益(余额挤压、亏损借方、收益记入贷方)。
6.当金融工具的应付增值税产生转移收益时。
借款:投资收益等。
抵免:应纳税额 – 金融产品转让应缴纳的增值税。
7.如果发生转移损失。
借方:应纳税 - 金融产品转让应缴纳的增值税。
信贷:投资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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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融资产重大泄漏的常见会计分录:
企业收购交易金融资产时: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公允价值、未支付价格中包含的利息、到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或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息)。
投资收益(产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股息(已宣布但尚未支付的现金股息)。
应收利息(在付息期结束时尚未收到的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
在持有交易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按照债务展期的票面利率申报支付现金股利或计算资产负债表日的利息
借款: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信用:投资收益。
收取现金股息或债券利息:
借款: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
交易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借款: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贷方:公允价值损益。
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方: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在交易金融资产的情况下,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方: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信用:交易金融资产 - 成本。
交易金融资产 –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原来记录在“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会计核算中的金额。
借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信用:投资收益。
或。 借款:投资收益。
贷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可能的方法如下:
1.首先,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跟不上实体经济的发展,导致服务节奏落后。 近年来,金融业在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融资方面呈现“大轻小”和“国企、国企胜民企”的趋势,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条件和实际需求知之甚少,或者不愿意了解, 使实体经济融资难和昂贵的融资难得不到根本解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