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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爱,送出了大量的物品和财物,其中可能包括金银首饰、家具、家用电器、现金、汽车,甚至不动产。 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需要登记,并且仍然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如果是这样,如何。
这需要根据结婚登记的时间和女方父母结婚的时间来判断,如果结婚是在结婚登记之前,一般是女方父母送给女儿的礼物,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反之,要根据具体财产来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条的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视为仅赠与子女之一, 不动产应被确认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妇女的个人财产,但不动产经妇女父母明确说明的除外,不动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婚后,女方父母陪同的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没有明确赠予子女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动产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按照均分原则妥善保管女方。
在实践中,所支付的彩礼可能已经用于购买嫁妆并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实际上它已经转移到了双方的共同财产中,或者可能已经在你们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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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嫁妆不必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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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不被视为夫妻财产,但如果你有证据表明嫁妆是用你的钱买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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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结婚证后购买嫁妆,当事人未约定嫁妆归属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所有,但法定约定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除外。
如果是在获得结婚证之前购买的,并且双方之间没有就财产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因此,离婚时的嫁妆是按照上述原则分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仅属于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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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登记前赠送的嫁妆,视为女方父母送给女方的礼物,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前给的嫁妆可以在离婚时退还。 2、婚姻登记后,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予的嫁妆,属于父母赠送给双方的礼物。
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嫁妆是给女儿的,否则嫁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1. 嫁妆的财产是婚前财产吗?
婚姻登记前给予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娘家给女方的婚前赠与,应当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在结婚登记后赠送,女方娘家未明确注明是送给女方的个人礼物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约定的, 财产的所有权应根据协议确定。
2. 结婚的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礼一般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嫁妆一般是女方在婚前由女方家庭给予女方,属于女方婚前财产,一般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属于个人。 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后送给女方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认为是女方父母送给夫妻双方的礼物,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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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不能要求分割嫁妆。 嫁妆是女方父母送给女方的礼物,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只能归女方所有,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的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面准备特殊生活用品;(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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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嫁妆的分配取决于具体情况。 妇女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属于妇女; 如果有明确迹象表明它归双方所有,那么它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女方的嫁妆是女方家人送给梁森和女方的礼物。
但是,双方也可以约定婚后财产的归属和婚前每亩的财产,财产可以单独或共同拥有,也可以部分单独拥有,也可以部分共同拥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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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嫁妆的分配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 如果嫁妆是两人在收到结婚证后购买的,双方未约定嫁妆的归属,则归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离婚时可以分配; 如果是在收到结婚证之前购买的,且双方未就财产所有权达成一致,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在怀辉结婚时分配。 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财产达成一致,当事人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 第1063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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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是女方结婚时父母给的财产,离婚应由女方自己处理。 这是橘女人的私有财产。 如果没有,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瞒、转让、变卖、毁坏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隐瞒、转让、变卖、毁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分得较少的份额或者不分。离婚后,如果对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More
就看你嫂子和你哥哥离婚是为了什么,如果确实是破裂,法院一般支持离婚,而且从你哥哥和嫂子的具体情况来看,孩子会判给嫂子,因为孩子太小了,不能和妈妈在一起; 至于财产,如果都是婚后,那么就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必须进行分配(这要结合两人离婚的原因,过错方会少分割); 如果是你哥哥的名,而且是婚前买的,那么就属于你哥哥的私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后买的,哪怕只写着你哥哥自己的名字,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孩子这么小,如果不是真正的感情破裂,还不如主动解决,不要离婚,不是拖拖拉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