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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盘存制与实物盘存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两者在账簿中登记各种财产和物料的方法不同。 在永续盘存制度中,各种财产和物料的增减应当按照会计凭证连续记入有关账簿,各种财产和物料的账面余额应随时在账簿中结算; 月底,根据实物盘存中财产和材料的实际余额,计算本期的减少额,并记入有关账簿。
2)财产清点的目的不同。在永续盘存制度下,资产盘存的目的是使资产与账簿和记录进行核对; 实物盘点制度下资产盘点的目的是计算期末的财产余额。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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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盘货制度又称定期盘点制度,是指通过期末存货的实物盘货确定期末存货和当期销货成本的方法。
永续盘存系统又称账面盘存系统,根据记账凭证在账簿中连续记录存货的增减情况,并根据账簿记录随时记录账面余额。 也就是说,存货的日记录不仅记录了收入的数量,而且还记录了发行的数量,并且通过结算,可以随时反映账面余额的数量。
两者的区别:
1.含义不同。
永续盘存系统:又称账面盘存系统,是通过设置存货台账,不断记录存货每日增减,随时结算账面上各存货余额,并定期与实际存货数量进行比对,来确定存货盈亏的系统。
实物盘存制:又称定期盘点制,按盘存计算和销售,并储存和消耗,通过期末存货的实物盘点,确定期末存货和当期销售成本的方法。
2.适用范围不同。
永续盘存:
适用于: 从加强存货管理、提供管理所需会计资料的角度出发,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实物库存系统:一般只用于对那些价值低、数量不稳定、损失较大的生鲜商品进行核算。
3.计算公式不同。
永续盘存系统:存货账面期末余额=存货账面期初余额+当期存货增加-当期存货减少与期末存货余额=期初存货余额数量+增加当期存货数量-当期发出存货数量及期末存货余额金额=期初存货余额金额+增加当期存货金额-存货当期发行金额 实物存货系统:当期减少额 = 当期期末余额 + 增加 - 期末实际余额期初存货 + 期末采购 期末存货 = 销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 期末存货数量, 购买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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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永续盘存制与实物盘存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账簿中登记各种物料的方法不同,永续盘存是通过盘存明细的设置。
对每天发生的存货增减情况进行连续登记,并根据实物盘存制度下资产盘点结果确定期末账面余额金额的方法; 2、财产盘点的目的不同,永续盘存制度下的财产盘点的目的是与账簿记录核对,实物盘存制度下的财产盘点的目的是计算期末财产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员、审批人员、经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经济经营事项和会计事项的财产保管人的职责和职权应当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明确对外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经济经营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 (三)资产清点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四)定期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方法和程序应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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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盘存系统与实物盘存系统的区别和联系简述如下:
1、两者的含义不同:永续盘存制度的含义永续盘存制度又称“账面盘存制度”,是通常对企业单位的各种财产和物料设置明细账目,并根据会计凭证不断记录变动的增减情况,并随时结清余款的管理制度。 这种盘点制度可以从账簿和资料中及时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和物料的余额,为及时掌握企业单位资产的变动和结余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加强对单位财产和物料的管理。
2、实物盘点制度的含义:实物盘点制度通常以相关会计凭证为基础,只登记财产和物料的增加,不登记减少。 当然,至少要在每个月末去仓库清点库存余额,否则成本就无法计算。
3、两者性质不同:永续盘存制度的性质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存货,确定实际存货数量。 如果实际库存数量与帐户上的库存数量不匹配,则会发生"利润"或"损失"情况。
永续盘存系统需要记录仓库每天的进出货情况,并随时结算余额。 有利于确认货物数量,保证货物的完整性。
4、实物盘点制的性质:对于实物盘点制,销售成本由期初存货加上当期采购量减去实物存货期末存货余额确定,存货有损益的,无法知道。 实物盘点制的优点是会计工作相对简单,工作量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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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净值不同。
账面价值是账户(通常是资产类别账户)的账面余额净额减去相关准备金。 账面余额是指一个账户的实际账面余额,不扣除用作该账户备抵的项目。 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折旧价值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累计折旧(不包括减值准备)。
2、实物盘存系统不同于永续盘存系统。
永续盘存制度又称“账面盘存制度”,是指各种实物资产的增减必须根据会计凭证逐日记入相关账簿,并随时结算账面余额的盘存方式。
采用这种盘点方法,需要根据实际财产的项目设置数量和金额的子账户并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反映实物财产的收入、发放和结余情况。 其优点:有利于加强实物财产管理; 弊:
日常工作量大。
实物盘点系统又称“常规盘点系统”,又称“盘点系统”或“盘点消耗系统”。 它是指一种盘点方法,通常只在账簿中登记各种实物资产的增加,不记录减少的情况,在期末通过实物盘存确定实际数量,并根据期末计算当期实物资产的减少情况。 计算方法如下:
3、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账款不同。
说白了,应收账款就是计算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关的当期会计核算,而其他应收账款是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交易。
例如,酒店客户的赊销计入应收账款,支付给烟酒公司的保证金应计入其他应收账款; 设计院业务的赊销计入应收账款,应当将保险公司的应收赔偿款计入其他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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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永续盘存制度与实物盘存制度的区别主要在于含义不同,适用范围不同,计算公式不同。 1.含义不同:永续盘存制度又称“账面盘存制度”,通常是对企业单位的各种财产和物资设置明细的账目,并根据会计凭证不断记录其增减,并随时结算余额。 2.适用范围不同。
永续盘存制度适用于加强存货管理,提供管理所需的核算资料,除特殊情况外,应尽量采用实物存货制度,实物存货制度仅用于对价值低、不稳定损失较大的生鲜商品进行核算; 3、计算公式不同:永续盘存系统的计算公式为存货账簿期末余额=存货账簿期初余额+当期存货增加额-当期存货减少额与期末存货余额=期初存货余额金额+存货数量增加额当期——当期发出的存货金额=期初存货金额+当期发出的存货金额,实物存货系统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减少额=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期末实际余额, 期初库存 + 本期采购 期末库存 = 成本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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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盘货制度又称定期盘货制度,是一种在期末盘点实物,确定存货数量,并计算期末存货和当期消费或销售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
永续盘存系统又称账面盘存系统,是一种设置存货子账户,登记每天收发存货数量,随时结算账面余额的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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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续盘存制度与实物盘存制度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在账簿中登记各种财产和材料的方法不同。在永续盘存制度下,各种财产和物资的增减应当按照会计凭证连续记入相关账簿,各种财产和物资的账面余额应随时结算在账簿中; 月末,根据实物盘货中各项财产、物料的实际余额,计算本期减少额,记入有关账簿。
2)财产清点的目的不同。永续盘存制度下资产盘点的目的是与账簿记录核对; 实物盘点制度下资产盘点的目的是计算期末的财产余额。
3)两者的用途不同。实物盘存系统可以简化存货的日常核算,但会增加期末的工作量。 而且,它不能随时反映货物的收发和余额的动态,不便于管理人员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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