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解雇,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发布于 社会 2024-02-05
4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遣散费。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2. 匿名用户2024-01-24

    您可以获得两个月工资的补偿,以及保险补偿。

  3. 匿名用户2024-01-23

    现在没有法律"临时工"这个概念,虽然你母亲和福建仙油邦头新华书店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者,单位应该为你母亲办理社会保险,因为你母亲快退休了,45岁以后不能申请社保,连续缴纳15年享受社保待遇, 因无力办理社保而造成的损失,由本单位承担给母亲。

  4. 匿名用户2024-01-22

    法律分析: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谋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的;

    (二)未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或者用人单位指使、强迫劳动者从事违反规章制度从事危险性劳动,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汇仙如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届满后,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岗位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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