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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改革的核心目标是转变课程的功能。 实现课程功能转变的核心目标原本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双基础目标,改变原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
新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布鲁姆提出的三维目标: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核心目标的特征:
理解均衡性、全面性和选择性的含义很重要,这意味着学校课程体系中各类课程、特定科目和课程内容能够保持在适当合理的比例。
针对当前学科过分强调、学科过多、整合性不足的局面,提出全面性,体现在加强学科综合性、设置综合课程、增加综合实践活动三个方面。 选择性体现在新课程适当降低了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中的比例。
在义务教育中,10%至20%的上课时间用于制定和实施地方和学校课程; 这也反映在国家课程的灵活性上,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最终必须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中。
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有必要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化、学科过多、整合性不足的现状,整体建立九年统一的课程类别和课时比例,设置综合课程,满足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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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程改革具体目标是实现课程功能的转变,体现课程结构的平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以往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学生要形成主动学习的态度,使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习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换句话说,我们需要从简单地传授知识转向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学科过多、缺乏整合的现状。 整体九年一致的课程类别和课时比例,设置综合课程,满足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
课程结构的转变类型
平衡性:主要体现在课程表上。 以往的语文数学课程、美文体育等专业课程的课时分配将更加全面均衡。
同时,在保留传统学科课程的同时,增加了综合实践活动课,强化学生的创新能力。
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学校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培养社会责任感。
综合性:将课程类别缩减,如:艺术与**为艺术,自然、物理与化学为理科),淡化化学的边界,强调学科之间的渗透与综合,让学生对世界有更全面、更完整的了解。
选择性:课程选择性更强,增强了学生的自主选择能力,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个性。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的爱好和优势。 改变以往只上必修课的局面。
新课程改革强调学生发展至上。 主要从课程结构、课程管理、课程评价、课程实施、课程内容、课程设置六个方面进行。 以往的改革没有突出观念上的改革,而只突出了课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