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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区绿色环境的选择有四个标准:一是要对小区进行封闭管理,确保小区的绿色环境是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增强居民的地域意识; 确保社区环境的安全和安静。
二是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数组不小于0 5平方米,整个小区绿化不小于1平方米;同时,绿地也应有足够的日照时间,以满足居住活动的要求,绿地应满足日照覆盖范围内1 3的面积。 第三,绿地应靠近居住区,供观赏和使用。 四是绿地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所(如儿童游乐场),并布置椅子、铺路石等设施,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大会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费的;(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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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 T 51346-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99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的公告:《城市绿地规划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T 51346-2019,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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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已经建成和在建的绿地,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绿地,包括:(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的绿地,以观光、休憩为主要遮蔽和凝视功能; 并具有生态、美化、防灾等功能;(2)生产绿地:
指苗圃、草床、花坛等,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种子; (3)保护性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保护功能的绿地; (4)附着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绿地以外的各类土地中的附属绿化宏观和土地; (5)其他绿地:
是指对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景观、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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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应以人为本,遵循安全、绿色、协调、可持续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有关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规定。 建设工程安全国家标准不能达到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一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一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可剩余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 如果获得认证,认证机构将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拒绝施工单位违反前款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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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进行了修订,同时废止了修订后的条款原有规定。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部分修订的公告,特此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24年部分修订,同时废止修订后的香塘原有规定。
部分修订的规定和具体内容将在当地**和最近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出版物上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月 28,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