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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到的情形在法律上叫教唆者,对教唆者的处罚要看具体情况: 1、首先,参加游行示威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只是去示威不是犯罪。 2.即使游行是非法的,也要区分犯罪和非犯罪。
1.构成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是指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取得许可,或者不按照主管机关允许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地点和路线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拒绝服从解散命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法申请或者未取得许可,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 不按照主管当局允许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地点和路线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拒不服从解散命令的。
3.判定有罪和无罪的依据:主要区别于犯罪构成的客观性和主观性。 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没有拒不服从解散命令或者造成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后果的,不构成犯罪。
有的服从解散令,有的不服从解散令的,服从解散令的人,包括责任人,不能认定为犯罪。 对一般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游行,可能受到批评、教育或给予必要行政处分的,不宜追究刑事责任。 教唆者和直接参加游行的人只有在直接参加游行的人实施了犯罪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共同犯罪。
(一)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则为主犯; 2.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扮演次要角色,那么他就是共犯; 3. 如果教唆者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则他是胁迫的从犯。 4.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根据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
有重大作用的,按照主犯处罚原则处罚; 2.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的,按照共犯处罚原则处罚。 即减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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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例如,传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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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煽动、胁迫群众破坏国家法律确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会管理等制度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饿死或者没收财产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