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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章程的格式如下: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成员;
3. 第三章 组织结构;
四、第四章 财务管理;
五、第五章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第六章 附则;
7. 所有创始人的签名和印章。
补充说明:1.《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活动,保护成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增加会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2.合作是个人与个人、团体与团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采取的联合行动和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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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白族合作社成立条件
1)符合规定的成员五人以上,即具有民事行为权的公民,以及从事与专业农民合作社业务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加入合作社程序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允许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保存成员名册,并向登记机关报告。
农民应至少占专业农民合作社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不足20人的,可以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员1人; 会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员不得超过会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结构;
(四)具有章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名称和住所;
5)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的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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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应该说的是“专业农民合作社”。 你可以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的登记室或办公大厅,告知工作人员你要经营一个专业的农民合作社,然后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具备的资格和需要准备的材料,然后你可以按照相关说明一步一步地准备。 这个专业的农民合作社只有工作成本,没有其他费用,但发起人必须是五个以上的农民。
需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再按照程序向当地民政部门备案。 注册时也没有注册资本要求。 在税收等很多方面也有很好的激励措施,在当地税务局可以详细看到。
但是争取养殖资金,这个问题比较困难,人寿保险是因为中国现在的情况,因为大部分哭泣的孩子都有奶吃,现在轮不到我们作为小农要奶,大部分资金不会发放给我们。 此外,是否有资金支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养殖规模和合作社的规模,这在当地一定是首屈一指的。 因此,获得资金太难了,即使获得资金,也不会一次性分配,甚至很多次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以实物形式分配。
这是中国的现状,接受吧,但注册专业农民合作社还是有很多好处的,在未来三年内,中国的专业农民合作社将是一种时尚和潮流,希望大家能抓住机会,早点开始!对了,我也是农民,刚刚注册了专业的农民合作社,以上就是我的个人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不知道你想做什么样的育种?
都是种地,让我们有机会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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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至少应当明确以下事项:名称和住所;业务范围;入会和接纳、退学和开除;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及其形成方法、权力、任期、议事规则;成员出资的方式和数额;财务管理及盈余分配、损失处理;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解散的理由和清算方法;公告及发布方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农民职业合作社法》将章程能规定的事项全部委托给章程,充分体现了农民在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自主的原则,为专业农民合作社的自主性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践中,也会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没有作出禁止性规定的事项。 为了使合作社的经营制度化,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合作社还应根据自身需要,在章程中作出相应的规定。
同时,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也需要通过章程做出规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公司章程中关于这些内容的规定,可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制度更加完善,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落实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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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a) 姓名和住所;
2)业务范围;
(三)入会、退会、开除;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结构及其组成方式、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六)会员出资的方式和数额,以及会员出资的转让、继承和担保;
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损失处理;
(八)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9)解散的原因和清算方式;
10)公告及发布方式;
(十一)行使额外表决权的设立、方式和范围;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 姓名和住所;
2)业务范围;
(三)入会、退会、开除;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五)组织结构及其组成方式、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六)会员出资的方式和数额,以及会员出资的转让、继承和担保;
7)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损失处理;
(八)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9)解散的原因和清算方式;
10)公告及发布方式;
(十一)行使额外表决权的设立、方式和范围;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