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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够顺利变现,一般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形式,要求担保人承担主债的担保责任。 担保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担保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 债务人死亡时,债务不会随之消失,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然存在。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务损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范围内清偿债务,因此保证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3条规定,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愿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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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债务由继承人承担; 没有财产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未约定担保责任形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担保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第18条规定:
连带责任担保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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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然你要担保人怎么办,但是一般担保必须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连带担保是跑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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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义务不会因债务人死亡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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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债务人死亡的保证人需要偿还债务,只要担保合同继续有效,保证人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债务人有破产财产的,应当先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由担保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担保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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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担保人死亡,欠款一般应由债务人偿还; 债务人无力偿还的,由担保人的继承人清偿债务。 担保人的继承人Oak Brigade可以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偿还; 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未按照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权益的,担保权益持有人应当依法享有对担保财产的优先权;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二十二条 继承是自然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 依法不准继承或者仅按其性质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百一六十一条 继承人应当依法缴纳死者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自愿偿还。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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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 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未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属于一般担保。
一般担保的保证人有权在主合同纠纷未审理、仲裁,债务人财产仍不能依法履行债务之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无可执行财产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了履行债务的能力;
4)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与借款人的合同(示例):
具体而言,根据《保证法》第16条和《民法通则》第89条的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