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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日为年末或半年,因企业而异。
在两个交易中进行会计分录。
1. 计算长期贷款利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2.支付长期贷款利息时。 企业通过银行转账。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2、长期借款的分类按付息方式和本金偿还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种
1)分期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和长期借款;
2)一次性偿还到期本息的长期贷款;
3)分期偿还本息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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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的抵销分录: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现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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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预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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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 分期计息,计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 - 利息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当您分期支付利息时: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当本金到期支付时:
借款:长期借款 - 本金。
信用: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和利息,并产生应计利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 - 利息费用。
信贷: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
当利息和本金到期支付时:
借款:长期借款 - 本金。
应计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2、分期支付利息的,应计利息按“应付利息”计算; 在一次性偿还到期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应计利息按“长期借款-应计利息”计算。
3、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目前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单利和复利。
单利只按本金计算,产生的利息不再加到本金中重复计算利息。 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本金+本金利率的期数。
复利是指不仅计算本金的利息,而且计算未付利息的应付利息,俗称“滚动利息”。 在西方国家,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是按复利计算的。 在中国,国内企业长期借款的利息一直是单利; 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按复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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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短期借款利息应计分录: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偿还短期借款的利息。
借款:应付利息(偿还已预扣的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 1、取得贷款的会计核算(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时,应当签订贷款合同,载明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第。 2、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 3.贷款偿还的会计核算。 短期贷款一般期限较短,通常根据获得的金额在获得贷款之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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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得贷款的会计处理: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贷款利息核算,先计算月息负担=贷款本金*年利率*1 12,若是按时付息的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款:财务费用。
信用:银行存款。
如果是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3、贷款还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处理如下
1) 如果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款: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2) 如果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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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在“财务费用”中。
1.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确定短期借款利息支出:财务费用。
信用:银行存款[直接付款]。
应付利息[月底应计]。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3. 归还贷款。
借款: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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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月短期借款增加,则必须在当月计息,并借入: 财务费用贷记: 应付利息会等到公司实际想支付利息后,再进行分录借款:
应付利息贷方: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利息 该账户仅在新会计准则下可用,在旧会计准则下没有应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预扣费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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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的利息是通过应付利息计算的,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一般按月计息,按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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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利息: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付款: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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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财务费用贷方: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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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有两种不同的分录。
在利息分期的情况下:
1)借钱时:
借款: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 利息调整。
信用:长期借款 - 本金。
2) 计息时:
借款:在建、制造成本、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方: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 – 利息调整。
支付利息时: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3)到期偿还本金时:
借款:长期借款 - 本金。
信用: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 利息调整。
在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下。
1)借钱时:
借款: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 – 利息调整。
信用:长期借款 - 本金。
2) 计息时:
借款:在建、制造成本、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信贷:长期借款 - 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 – 利息调整。
3)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时:
借款:长期借款 - 本金。
信用:银行存款。
借款: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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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得贷款的会计处理: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借款利息核算,先计算月息负担=借款本金*年利率*1 12,如果是按时付息的贷款,则记账分录。
对于:借方:财务费用。
信用:银行存款。
如果是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贷款,会计分录为: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3、贷款还款的核算也根据付息方式的不同处理如下
1) 如果定期计算和支付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款: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2) 如果到期时一次性偿还本金和利息,则会计分录为:
借款: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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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短期借款应计利息的条目如下:(1)由于短期借款是负债,当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息时,财务费用同时增加,负债同时增加。
借款: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银行存款减少,负债减少。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有必要对收到的付款和短期借款进行单独记录。
收据:借款:手头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应收账款。
还款借款:借款: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时的会计分录:
1. 当您收到贷款时: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 扣款时:
借方:应付账款。
信用:银行存款。
3、偿还本金利息时:
借款:短期贷款。
财务费用 - 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定义:会计分录也称为“簿记公式”。 缩写为“条目”。
根据复式记账原则的要求,列出双方的相应账户及其每次经济交易的金额。 在登记账目之前,通过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可以清楚地反映经济经营的分类,有利于保证账记的正确性,便于事后检查。
每个会计分录主要由会计符号、相关账户名称、汇总和金额组成。 会计分录有两种类型: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简单条目也称为“单个条目”。
指对应于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的会计分录。 复合条目也称为“多个条目”。 它是指对应于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多个账户的贷方,或一个账户的贷方对多个账户的借方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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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长期借款。
利息会计分录。
1. 分期计息,计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利息。
当您分期支付利息时:
借款: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当本金到期支付时:
借款:长期借款 - 本金,贷记:银行存款。
2、到期一次性还清本金和利息,并产生应计利息时:
借款: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方: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当利息和本金到期支付时:
借款:长期借款——本金、应计利息,贷方: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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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借钱时。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借款。
2. 如果利息是分期支付的。
应计:财务费用。
贷方:应付利息。
借方:应付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3.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时。
借方:财务费用(最后一期利息)。
短期借款。 信用:银行存款。
第四,如果是一次性偿还到期的本金和利息。
应计:财务费用。
贷方:短期借款 - 应计利息。
5. 到期时。
借款: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 本金。
短期借款 - 应计利息。
信用: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类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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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应计利息的会计分录:借款:财务费用贷方:应付利息。
发生借款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贷方:
短期借款。 分期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 应计时的会计分录:借方:
财务费用贷方:应付利息; 借款:应付利息贷项:
银行存款; 到期偿还短期借款时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款: 财务费用 短期借款 贷方:
银行存款; >短期贷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还款期在一年以下的各类贷款,包括生产周转贷款、临时贷款等。
相反的是长期借贷。 在中国的会计实务中,短期借款是指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者偿还一定债务所需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和其他外部实体借款,还款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 短期借款主要包括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用、购前定金借款和专项准备金借款。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及相关手续费、商业汇票贴现发生的贴现利息、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贴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