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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最早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统治时期,当时李皇后的一位夫人很聪明,用丝绸将她的脚缠成新月形,在金莲上跳舞,以取悦天子。 后来,这种习俗逐渐传播到老百姓中,妇女们把缠足看作是美。 当时封建文人、书大士大夫有一种病态的审美,把女人当玩,玩女人的小脚就成了一种习惯。
此外,在古代,在父权制社会中,有一种“男尊女卑”的传统习俗,女性缠足后动弹不得时,就会少出门,因此缠足也成为约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在古代,妇女的脚被绑起来后,人们称她们为“三寸金莲”。 这只用布条覆盖的小脚成为身体最私密的部位,是留给自己男人的。 那时,小脚永远不会被其他男人看到或触摸。
如果她不小心被碰到,这个女人将被视为她一生中最大的耻辱。
绑小脚最早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统治时期,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就出现了绑小脚,甚至更早可以追溯到商朝。 总之,封建社会的习俗由来已久,几千年来杀害了无数中国妇女。 可以说,束缚小脚丫是父权制传统下“男优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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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应该是从清代开始的,大概是在五四运动之后才逐渐放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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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清时期,他们开始缠足,新中国成立后,他们放下了脚,但仍有人继续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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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缠足的历史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坏习惯。 它是一种将女人的脚紧紧包裹起来,使其变形的布。 一般是女性,从。
从四五岁开始,缠足就开始了,成年骨架定好后解开布带,还有终身裹尸布。 缠足始于北宋末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细方向发展。
明清时期,缠足进入了鼎盛时期。 缠足的风潮已经蔓延到各行各业的女性,无论贫富,她们都缠足,但不缠脚的却不在少数。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 五四运动期间,缠足成为各种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的目标,陈独秀、李大钊等人纷纷撰文谴责缠足对妇女的破坏和压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缠足的恶习被彻底废除,中国妇女得到了彻底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