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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应安排工作。 如欲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6-10级伤残)。
2004年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规定。
合同约定的工伤赔偿金额不一定是你应该得到的,很多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是这样做的,为了减轻单位的压力,比如你的工伤保险是5万元,合同约定2万元,你会损失很多,你可以由单位来弥补。
但是,只有在劳动局确定工伤后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工伤被确定为工伤发生后一年内,之后你就会受到极大的委屈,没有人可以帮助你。
此外,如果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就索赔金额发生争议,您应在争议发生后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之后您将无法要求赔偿。
如果您在另一家公司工作,则您终止了与原公司的合同,原公司无权要求您返回原来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看不懂,给我发邮件,工伤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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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多吃真菌,少吃油炸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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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告,如公司不申请,工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应当在一年内申请认定。 2、受伤后有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比较稳定的,申请人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生工伤时,如果劳动者在受伤相对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其工作能力,或者停薪停工期限届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劳动者或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骨干能力鉴定申请进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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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及时送医机构**;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伤情相对稳定后,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向工伤保险单位报送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材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在事故中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区域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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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包括事实雇佣关系)的证明;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的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更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败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紧急救援、救灾或者其他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三)原来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或因公受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到达用人单位后受伤的职工。
职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劳动者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者工伤处理:
(一)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吸毒成瘾;
3)自残或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