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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体和国土治理制度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请的解释》 第四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所称审判员,包括参加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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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是各级人民法院为指导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而设立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小组。 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包括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日常管理。 人民法院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
政治工作部门设立非常设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人事管理工作。 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日常管理的具体管理部门。 法庭庄严严肃,法庭上人人平等,法庭有很多程序和规定,为了保证法庭的公正性,会实行陪审团设立陪审团等进行监督,从而保证案件能够公平公正, 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依照本法设立并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享有与法官相同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三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和获得履行职责保障的权利。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意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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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审判案件时,选用非专业法官担任陪审员,由陪审团与专业法官或者专业审判员一起审理案件的司法制度。
好处: 1、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法制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法院解决纠纷,这导致人民法院的案件数量激增,但由于法官的设立和选拔的局限性, 人民法院的法官人数跟不上案件数量的增加。
很多法院的法官每年要处理上百起案件,但法官的精力有限,这实际上造成了办案质量的下降,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专职人民陪审员的加入,使法院的审判团队在短时间内得到扩大,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提高了办案质量。
2、提高案件调解质量,化解矛盾。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经验丰富,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面对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可以用自己的生活经验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为自己说话,这不仅提高了调解效果,使案件顺利解决,而且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降低了诉讼成本。
3.监督作用。 增加专职人民陪审员,可以更加积极、广泛地参与审判和监督案件,可以有效防止司法裁判的主观片面性,提高审判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4.连接群众感情的作用。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各行各业,在联系群众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但由于审判的严肃性,法院的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有相当大的距离,专职陪审员对案件的广泛参与,使得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对拉近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发挥了重要作用。 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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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是火做的,汤不能煮成水,所以鸟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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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司法公开,体现司法公正。
2、有利于案件的审理,提高案件的审判结案率。
3、有利于人民法院调解解决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4、有利于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的规定,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正直;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能力。
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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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陪审团制度是从公民中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的审判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人民陪审员由选举产生,在实践中,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具有一定领域专门知识的人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
在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中,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参与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审判,可以对被告人是否有罪、是否应该判刑、应判处何种刑罚发表意见。 合议庭应当根据多数意见作出判断。 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享有平等的审议权和表决权。
(一)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审判是国家保障公民行使国家管理和监督权力的直接有效途径,有利于防止司法权滥用;
(二)对部分涉及重大专业技术问题的案件,邀请特定陪审员参加审判,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有利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
尽管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许多积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已呈现出逐渐萎缩的趋势。 一些人民法院不重视陪审员参与审判的作用,绝大多数案件不邀请陪审员参加审判。 即使在少数良潭案件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仍是“陪审团不审”,法院在庭审中不积极参与调查,只是在评议时根据审判员的意见进行投票。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人民陪审员制度名存实亡的倾向。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克服陪审员“不经审判就审判”的现象,赋予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完全相同的审判权。 除了传统的“单位推荐、人大批准、法院审核任用”的做法外,还应该有一大批由法院聘请的审判各方面专家参加审判。 此外,还应当完善和建立人民陪审员资格制度、任免程序、参加庭审、评议和经济补偿制度。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一定数量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是否起诉嫌疑人以及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义务担任陪审团成员。 但是,未满 18 岁、不居住在该国、不会说英语、听力障碍或有犯罪记录的人没有资格担任陪审员。 >>>More
1、人民陪审员不设两名,每案只能一案。
2.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合议庭受多数人以少数人的制约,但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More
岁月,越来越近。
街上的人匆匆忙忙,拎着刚买的新年货; 街道两旁挂满了五颜六色的旗帜,在风中飘扬,街道一尘不染; 打扫家务,打扫房子干净、整洁; 孩子们穿着新衣服,......喜气洋洋和谐而喜庆的画面在我眼前展开。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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