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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21年3月23日)签订的条约,原称《新马关条约》,日本又称《马关条约》或《日清条约》(《日清条约》)。 它包括《和平条约》的 11 段、《和平条约》的 3 段、《谈判条约》的 3 段和《延长停战协定》的 2 段。 《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方由李鸿章和李敬芳代表,日方由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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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是清朝**与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21年3月23日)在日本下关(今下关市)签订的条约,原名《下关新约》,在日本被称为《马关条约》或《日清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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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关条约。
第1段:日本强迫中国承认朝鲜独立。 而从朝鲜半岛撤军,意味着中国今后将不再是朝鲜的主导国。 变相开采中的领土完整权。
第二款:中国将台湾岛、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及上述岛屿的所有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 这是掠夺土地。
第三段:军费开支,**2亿多两。 它加剧了清朝的金融危机,另一方面也充分增加了日本的国库、资金和入侵财产,为下一次入侵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第四:沙市、杭州、苏州、重庆被开辟为商业口岸,也因祸得福削弱了中国的国防力量,这四个阵地是中国清朝发展最优秀的四个地段,清朝的边防力量也在急剧下降。
第5段:日本强迫中国允许日本人在中国建厂,也就是说,通俗地说,他们可以在中国做生意赚钱。 这对民族尊严和民族意识形态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扭曲。
第6段:中国给予日本关税、税收等一系列高于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 它被称为最惠国待遇。
从整体上讲,它被称为片面最惠国待遇,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对日本做上述事情,而日本不需要给中国这些待遇。
第7款:所有为日本服务的人员,如军人、医生和所有职业中国人,不得逮捕。
第8段:被割让岛屿上的中国人。 必须在两年内搬出割让地区的人,如果不搬出,将被视为日本国民。
《马关条约》对清朝的财政资源、边防和中国人民的民族心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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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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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年,甲午第一次中日战争。 1895年《马关条约》、割让土地(台湾)、赔款等 1945年台湾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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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甲午战争的失败,1895年签订了《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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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4月17日,清朝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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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约条款,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来因三国干预归还辽国而未果)、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日本2亿两**。 中国还增加了沙市、重庆、苏州和杭州作为商业港口,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条约口岸投资和设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等内容可以有形地表达的形式。
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中可以有形地表示并且可以随时访问的数据电文,应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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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日本下关(现下关市)。
主要内容有:
一、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废除中朝宗主国-附庸关系。
2.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3.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
4.开放重庆、沙市、苏州、杭州等商业港口。
5.日本可以在中国的条约口岸开设工厂。
合同背景1894年,日本趁着朝鲜东学党起义和朝鲜从中国征兵的机会,派大军进入朝鲜,挑起了中日战争。 中日军陆战主要有成环战役、平壤战役、鸭绿江战役、黄金旅战、辽东战役,海上主要战役有丰岛战役、黄海战役、威海卫战役。
其中,清军在1894年9月的平头、孝阳会战和黄海会战中失利,使战局急转直下,战场从国外转移到中国,1895年2月清军在威海卫战役中战败,全军, 清廷无意打仗,而日本则继续保持军事压力,海陆推进攻打北京师(今中国北京)的趋势很大。
在这种情况下,清廷自1894年10月以来一直在通过欧美列强向日本求和,在战争后期,半本彦也同意和,因为他认为“日日战争不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和谈的时机迟早会成熟”。 就这样,中日两国终于坐到了谈判桌前,开始了马关和谈。
战争赔款:《南京条约》向英国支付了2100万元,《北京条约》分别向英国和法国支付了800万两。 >>>More
李鸿章在《马关条约》签订后被抛弃,基本无所事事。 在此期间,有三件大事值得一提:1.访问欧洲国家庆祝俄罗斯皇帝的生日。 >>>More
《马关条约》理论上并没有剥夺中国今天的任何领土,但当时割让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包括澎湖群岛。 此外,还增加了几个条约港口。 后来,沙俄认为日本占领辽东半岛阻碍了其在中国的扩张,并聚集了几个列强迫使日本归还中国的辽东半岛,但清朝仍然发放了数万**作为“赎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