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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委托你的朋友帮你申请劳动仲裁(你需要提供一份委托书,你写一份给你的朋友),提供你的工作相关证据,甚至还有崔倩的**录音,然后让你的朋友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可能比较麻烦,尤其是取证,但问题应该不大,应该可以拿回正常的工资,补偿要看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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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三个问题:
1、首先,您的旅行社没有违反新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成立,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没有及时签订书面雇佣合同的后果是支付双倍的月薪)在实践中,应该注意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2、您的情况下,是月薪800的口头协议,但可以参考(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聘用员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新入职工人的劳动报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3、拖欠工资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
如上所述,您委托厦门的一位朋友:
地方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或支队)。
去举报吧。 当然,如果你举报,一定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和那家旅行社之间存在雇佣关系),相信劳动部门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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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和报酬,合同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未约定或未签合同的按集体合同约定计算,未签订集体合同的按双方约定或相当于同岗位最低职级的80%计算,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建议您的工资和报酬按800元计算,如果仲裁无法澄清,您主张工资应按同一岗位的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最重要的是,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必须算上加班费,最后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要求50-100%的赔偿。
走这条路并不是一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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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能在当地申请,您可以提交授权书并委托他人进行这些行为。 此外,您应该提供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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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给你我的意见,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我建议你最好亲自去和你的老板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面试,**面对面的面试有很大的区别。 如果你能友好地解决它,这是为自己省去很多麻烦的最好方法。 很多时候,很多人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可耻。
2.如果对方不给你"脸",那你可以直接投诉,不要选择"仲裁"仲裁要求你自己出示证据,投诉效果更好,投诉部门是"劳动监察局"具体名称应为"劳动监察大队".
3.如果以上两个步骤不起作用或不起作用,那么你应该忙于你想要的东西,不要为此感到沮丧。 毕竟,民警是人民的公仆,公仆从主人那里拿的多"酬金"你真的能再次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来吗?
愿望:顺利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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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局提供证据,他们会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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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致电工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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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北京天作旅行社在内的五家旅行社因拖欠导游预付款而被市旅游局公示。
昨日,北京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北京市旅游局于2006年1月18日发布关于退还拖欠导游工资和预付团费的通知,截至2月20日,旅游局共收到70余份导游举报,经核实, 以下五家旅行社未按照《通知》要求结清拖欠的导游团费。这5家旅行社分别是:北京天佐旅行社****、北京燕京国际旅行社****、北京大美旅行社、北京天地旅行社和北京梦源旅行社****。
按照北京市旅游局《关于结清拖欠导游工资和团体预付款的通知》的精神,现将这五家旅行社由业界通报,并在北京旅游信息网“旅行社信用档案公示系统”中公示。 同时,这五家旅行社今年将取消参加“诚信旅行社”及旅游产业体系各项高级选拔资质。 (
时间过得飞快,转瞬即逝。转眼间,大学生活只剩下半年了。 然而,一切都像是从梦中醒来,揉揉眼睛,我正面临着离开生活和学习了四年的母校,踏入社会接受社会考验的时刻。
广州旅游、南湖国际旅游、广东中国旅游、老年人推荐假日通票。 出国去广州一趟会比较好,但是我觉得在国内一般,印象不是很好。 有一年,我问工作人员住的是什么星级酒店,她说都是四星级酒店,2800多家,我和妈妈就去了。
至于合同,可以看到旅行社可以重新签约,我们很多旅行社都是分组的,现在属于旅游淡季,这种问题很容易出现,其实是没有问题的。 但如果觉得旅行社不靠谱,态度不好,那还是撤退比较好,毕竟安全保障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