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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雇员的工资。
如果工资没有及时支付,有两种方法可以申请工资:
1、工人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进行劳动检查; 优点: 简单的方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强;
2、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终止雇佣关系是基于拖欠工资,雇员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费。
优点:除了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一般最终可以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程序和专业指导略多。
法律依据:省级工资支付规定。 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之日结算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依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应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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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假和病假都是病假。 希望,谢谢!
1)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岗位(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集体工资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无约定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可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协商结果为集体工资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劳动者正常出勤岗位(岗位)月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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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制度规定支付适当的工资。
这叫病假,一般用人单位对这种情况下应该支付多少工资有规定,但原则上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可能因地区而异)。
此外,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某些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是否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 如果没有,这部分钱应该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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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的范围包括以下四类:在合理时间内,在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
1、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与居住地、惯常居所、宿舍之间的合理路线上下班; (二)在合理时间内,在工作地点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之间以合理的路线上下班; 3、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 4、在合理时间内以其他合理路线上下班。 (上下班途中的伤害是指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该人不负主要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
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4)为残疾人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时,抚恤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9)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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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之前已经为雇主工作并实际领取了工资,则确定其工资金额非常简单。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受伤前为雇主工作了很短的时间(甚至不到一个月),并且没有领取工资,则不能按照本规定计算其工资。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初次上班者上班后不久或新岗位后不久发生工伤事故,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先未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时。
在本案中,法院对如何确定“个人工资”的数额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
首先,它是参考当地员工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这是参考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计算工伤损失的惯常做法。 然而,在实践中,也有人认为“当地雇员的平均工资”与用人单位雇员的工资收入是有区别的,特别是对于初次劳动者来说,考虑到他们的技能、劳动熟练程度等因素,他们的工资收入一般达不到当地雇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其次,参照整体规划区域内员工平均缴费工资的60%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于员工在受伤前没有工资,因此不应理解为工资金额为零,而未发生的工资金额与工资金额为零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计算整个地区员工平均工资的60%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对工人合理和不公平。
第三,根据上一年度雇员受伤的雇主雇员的平均月工资计算。 省劳动厅《关于实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职工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发生工伤的,在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时,如有月工资的, 按实际工作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月工资的,可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这种计算方法对工人更公平。 但是,对于参照上一年度雇员平均月工资计算的,雇主需要提供上一年度雇员和所有雇员的平均工资的详细报表。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经常出现用人单位难以举证,用人单位提供不真实资料、证据不实的情况,因此在实践中难以出台第三意见,也可能因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者工资表存在差异而对受伤劳动者不公平。
通过比较上述三种意见,法官倾向于第一种意见。 理由是:一是“当地员工平均工资”的标准数据可靠、相对客观、在实践中易于操作; 二是该数据的使用符合一般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原则,有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 三是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水平,维护弱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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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的工伤休息期在法定停工期限内,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自己的工资维持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员工在停职期过后仍需要休息,则属于员工休养假,雇主无需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停薪留职期限由劳动能力考核委员会根据不同工伤情况和不同地区的规定给出的考核结果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伤事故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因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因工伤需要停工、因工伤就医的,停薪留职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害严重或者情节特殊的,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工伤职工经鉴定残疾等级后,应当暂停原有的待遇,享受残疾待遇。工伤职工停薪停工期满仍需**的,应当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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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地点所从事的工作开始或结束时所遭受的伤害,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考虑该工作,是否违反规定只能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但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后停工期间的工资标准,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据了解,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前已在单位工作满12个月的,按原工资标准按工伤前12个月应支付的平均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计算; 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前为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工伤发生前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工伤发生前一个月以下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计算; 原工资数额未约定或者不能确定的,按原工资标准按上一年度厦门市职工月平均社会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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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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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对此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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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在工厂工作时受伤,需要再次住院**,该如何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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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腰被拉伤了,老板说我受伤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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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水烫伤的建筑工地上休息了16天,这16天的工资和以前一样吗? 对不起? 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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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伤期间如何计算工资?
1、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2、用人单位未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打卡记录、工作制服、工作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停工停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在停薪停职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5、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期间工资、住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劳动津贴、一次性劳动关系解除时的医疗津贴等。 希望我的解释能帮到你!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王磊)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 >>>More
慢慢控制自己的情绪,之前有过烦躁和抑郁,整天郁闷,想到一些事情就莫名难过,亲密的人说的没对,我就像个大委屈,哭闹闹,在家一个月没出门,但我还是懂得护肤, 就是不出门不吃饭,妈妈一天送橘子来了,我很伤心,她对我说了两句话,我哭着跳了起来,把被子上的橘子都扔了,大声吼了一声,然后踩在了被子上的橘子上,哎呀,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妈妈也哭了, 我妈甚至跟我说,她小时候还梦见自己打我,我还打自己吓唬她,说到这里,我只想说,我的情绪真的很难控制。后来,我渐渐明白了自己的野蛮,自己想通了,我和外人不会失控,把握得很好,然后我把外人这套在亲密关系里的人身上,其实很容易控制,哪怕偶尔的争吵伤害了对方,不管家人如何, 朋友和恋人,我会通过购买礼物来补偿。只不过,越是做这种事情,越是感到愧疚,越是压抑自己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