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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不必设立公司,您可以选择设立其他形式,例如有限合伙企业和无限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这些都是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形式,除了名称不能以****结尾,承担无限责任外,同样也是一种合法的经营形式。
2.建议成立一家小公司,因为您将程序交给他人,因此您将收取咨询服务的咨询费,因此如果您了解程序,则可以节省此费用。 公司可称“**城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服务; 公司注册资金3万元,我觉得对你来说比较轻松......
准备好公司名称、全体股东身份证、公司办公用地租赁合同、3万元,就可以出发了。 先去工商局核名,然后去银行办理验资手续,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找到公司所在地,再回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自己动手,不知道怎么问那些已经有公司的朋友或亲戚。 找一家便宜的会计师事务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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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种类繁多,而且大部分都不复杂,因为现在设立公司的门槛降低了。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一般应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仅10万元,需要支付一点验资费。
也可以成立非法人公司或企业,个体经营者,成本较低。 到当地工商局企业登记大厅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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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企业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
申请人可透过e-Window平台(https:
办理业务时,可以一次性填写所有信息,并一起申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收发票、收集就业信息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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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爱的,第一步:预先批准公司名称。 所需信息:
申请预先批准企业名称; 指定代理人或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名称前缀为“中国”、“中国”、“国家”、“国家”和“国际”的,应提交批准文件副本。
第二步:去银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进行验资。
第 3 步:注资并验证资金。
第四步:正式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验资证明; 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性财产的,应当提交产权转让证明文件; 以股权方式出资的,应提交《股权认购出资承诺书》; 董事、监事、经理的聘任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就业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居住使用证明; 企业名称预审批通知书; 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书或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预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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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准备成立公司,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如欲设立股份,当事人应做好相关准备,然后到公司登记机构登记设立,符合设立股份条件的,应允许在股份中登记登记公司;
3、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的预先批准; 申请预先批准公司名称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份的所有发起人应签署公司名称预先批准申请书; 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薪酬相关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审核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审核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追偿方案;
(七)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作出决议;
(八)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书面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头衔;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成立方式、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认为有必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a) 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名称、已缴出资额及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的编号和签发日期。
出资证明由公司加盖印章。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告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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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司的流程如下:1、设立公司,应先申请名称的预先批准; 2、公司经营范围在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应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批; 3、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所需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 4、取得营业执照; 5.刻章并开立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时应当申请预先核准名称。 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先审定公司名称后再报批,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
以上只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最新信息请慎重参考!
如果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并与专业人士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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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的要求是:
1、有股东,且股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结构、住所;
(三)认缴或认缴的出资额;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2)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购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5)有公司注册地。
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文件:
1)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2)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5)有公司注册地。
2、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发起人这种东西,有限责任公司应该由股东设立,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档案检查员也可以是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2)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购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5)有公司注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2)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购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5)有公司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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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所需程序:
1、准备报名材料;
2. 批准名称;
3、租用办公场地;
4、编制公司章程;
5、提交材料;
6. 取得许可证;
7.刻印章。 根据《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注册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予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批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社会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宜,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营业执照进行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达到法定人数;
2)全体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购一定数量的仿股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
5)有公司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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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需要以下程序:
1、公司名称的预先批准;
2、确定公司章程、悔改营业地点等,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进行出资;
3、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公司共同委托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预先核准名称; 设立股份,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元柴代表或公司共同委托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批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批准公司名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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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公司设立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批准。 并提交所需文件。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公司共同委托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和登记。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刻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税务登记。
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应当申请逾期预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先审定公司名称后再报批,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公司共同委托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经当地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与申请人同级,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向审批机关报查,确认原审批文件的有效性或另行报批。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地址文件,以及任用、选举、聘用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聘书及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霉菌、法规或***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批的,还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刻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