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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对农村集体征地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参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并规定标准。
就换算金额而言,近几年征地补偿金额一般如下:
征地补偿:1、耕地征用补偿标准。
每亩旱地平均补偿1万元。
稻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每亩旱地平均补偿1万元。
平均每亩稻田补偿1万元。
菜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
3、征用林地和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
4、征用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万元。
5、征用闲置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闲置土地平均补偿。
但毕竟各地都不一样,目前这样的标准还是略低一些的。 以上征地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细节仍以征用补偿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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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为:1、被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原有用途给予补偿;
2、被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征用前三年耕地年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3.耕地安置补贴按需要保障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被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移民安置补贴、土地附着、苗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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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征用前三年耕地年均产值的6至10倍。
2、征地安置补贴。 根据需要重新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 3、绿苗补偿标准。
对于刚刚播种的作物,将补偿季度产值的三分之一作为工作成本。 对于处于生育期的作物,最高补偿以第一季度的余额为准。 可收获的粮食、油籽、蔬菜幼苗不予补偿。
4.其他附件的补偿标准。 如果征用土地需要搬迁铁路、公路、高压电力线、通信线路、广播线路等,则需根据具体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征用房屋决定的市、县级人民给予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房屋被征用而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因房屋被征用而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 市、县两级人民应当制定补贴和激励措施,对被征收山地的人员给予补贴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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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补贴费、土地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
1、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均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贴按拟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 拟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应当以征用耕地量除以征地单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数计算。 每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贴标准为征用前三年耕地年均产值的4至6倍。
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移民安置补贴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年均产值的15倍。
3.地上附着、苗木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规定。
1.征地补偿费由谁承担。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为村集体(非村委会),有的为村民团体集体。 村集体有权以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利用集体收入设立集体企业,开展公益性建设,发放给每户和被征用承包经营的梁淮村民。
但是,村集体依法处理其全部征地补偿金的做法,应当是合法的。 如果村集体分配征地补偿费,则征地补偿费的所有权将依法转让,集体及其成员因分配决议而享有宽大的权利义务关系。
2、地上附着物、幼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幼苗所有人所有。
3.安置补偿的归属,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金;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安置人同意,应当向个人安置人支付安置补助金或者用于支付安置人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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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集体征地可以收取以下补偿费用:
1)土地补偿费;
2)幼苗和附件的补偿;
3)移民安置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移民安置补助金必须指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金;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在征得安置人同意后,向个人支付安置补助金或者用于支付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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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土地征用给予被征用人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贴、苗木补贴和村民住房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贴按照被征用地的综合地价确定,但原则上不能低于被征用人原有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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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征用土地可以给予以下补偿:
1)土地补偿费;
2)幼苗和附件的补偿;
3)移民安置补贴。
1、国家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亩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移民安置补贴、土地附着、苗木补偿。
1、土地补偿费为征收前三年耕地年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2、安置补贴按拟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
3.地面附着物、苗木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征地后补偿金如何分配? ?
征用耕地补偿费包括三部分,一是土地补偿费,二是移民安置补贴,三是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 一般来说,村集体保留20%-30%的土地补偿费,其余部分分配给个体农民。 另一种是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但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都要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
按照谁安置、支付给谁的原则,如果被征地农民自愿放弃安置,则向被征地农民支付安置补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直接领取无地保险费,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无需购买社保, 所以赔偿是直接支付给人民的。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所有,在流通期间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归承租人所有。
3.土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补偿标准。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征地补偿的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如果集体同意,即使村里没有户口,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2、征用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补贴费、和昌土地上的附着物、苗木补偿费。
被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按照征用前三年耕地年平均产值的6倍至10倍计算。 耕地安置补贴,按照拟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移民安置补助金必须指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金;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在征得安置人同意后,向个人支付安置补助金或者用于支付安置人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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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当地拆迁总部的拆迁补偿计划中是怎么说的。 征用集体土地及其安置补偿。
1)集体土地的征用应当按照市规定的地区价格进行。各县(市)征地补偿费按占用土地前三年年均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贴按占用土地前三年年均产值的6倍计算(以市统计局公布或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
b)征用集体土地苗木补偿和土地附着物补偿,按照市**《关于征用集体土地幼苗和地上建筑附着物补偿标准》(石征办事处)。
2007)第27号)。
(三)集体土地上居民住宅的拆迁,由村集体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拆迁房屋经评估后,直接向个体农民支付赔偿金; 宅基地土地按照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补充村集体。 临时安置补助参照《石家庄市城镇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市各区搬迁村民安置工作由2008年首批城中村改造方案负责,并享受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拆迁安置补偿由相关开发改造项目单位承担,但铁路、公路红线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提前拆除补偿;符合铁指挥部规定的时限和有关要求。各县(市)村民安置工作由县(市)**负责,优先纳入各县(市)村重建计划,尽快制定搬迁方案,拆迁补偿按照市内城中村改造项目办理。 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完成铁达袜路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和拆除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安置补助必须指定用途,不得转作其他用途。
需要安置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贴,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应当向安置单位支付安置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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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标准是按土地原有用途进行补偿,足额缴纳土地补偿费、移民安置补贴、土地附、苗补偿费,同时安排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对土地征用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长期生计。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和公布区内综合地价确定。 区域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有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用农业用地、地上附着物、苗木以外的土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买卖,但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买房时,除了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外,还要注意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More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者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者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任何中国公民都是国有土地的共同所有者,国有土地属于“公有”,人民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1]的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组织拥有的土地没有所有权,因此集体土地归“少数人”所有,集体组织一般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