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问题,我想回答每个选项的对错,并解释原因! 谢谢!

发布于 教育 2024-08-10
15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31

    acda.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客观事实,不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愿导致法律关系的形成、改变或消灭。 法律事件可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类型。

    如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

    b.“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建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造成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事实行为包括:

    没有管理、自卫、紧急避险、侵权、违约、发现丢失物品、发现埋藏物品等行为。 张佳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继承,选择继承就是设定权利,所以是法律行为。

    c.民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确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李四表示有意接受礼物,并设定归属。

    d.王武没有设定所有权的意图,但实际上得到了货物。

  2. 匿名用户2024-01-30

    订立合同的行为、结婚的行为、处分权利的行为、收养的行为和立遗嘱的行为都是五种民事行为。 其他则为事实行为。 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只要记住它。

    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理论,你应该读一本书。 赠与是一种合同行为,也是一种民事行为。

  3. 匿名用户2024-01-29

    类别: 社会, 文化, >> 法律.

    问题描述:2004年,单位(国有单位)认为我结婚时需要借给我一套房子,但因为房子很破旧,我告诉单位领导(第一任领导)我想装修,希望以后能把这套房子给我, 他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说:“我不在乎你,你不告诉我,就假设我不知道。 于是我花了3万多块钱把房子装修,大家都知道我在装修,开始前又问了一遍领导,他还是说不管我,没人跟我说我不会装修。

    既然雇主想收回房子并将其分配给另一名雇员,我可以要求雇主为我的额外部分提供经济补偿吗? 我听说该物业的附件属于该物业的所有者,我不应该破坏我的装修吗? 而且我不可能恢复原来的样子,所以我要吃亏?

    现在单位已经出具了《换房处理办法》,要求我在限期内交房,否则将被罚款100元/天,三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合法吗? 事情让我这么生气,我真的要和单位打官司吗?

    分析:您的行为确实属于向他人的属性添加新属性。 但是,该财产能否以折扣价补偿,以及补偿金额是多少,取决于财产的被扣押人是否事先征得了财产原所有人的同意,并就所附财产的未来赔偿达成了约定。

    在装修房子的时候,你和领导都有错。 从你的角度来看,当你“借款”时,你擅自进行了装修,并试图以“既成事实”的形式达到“借款不还款”的目的,明知房屋尚未分配到确定的分配,没有获得领导层的明确同意,更没有就未来处置附属财产达成协议, 并试图以“既成事实”的形式达到“借款而不还款”的目的。领导也有一定的过错,他对于你的装修要求,没有明确反对,而是用“就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没关系”等足以让员工认为是在暗示默许的回复,所以单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责任比例很小。

    如果你和单位打官司,你肯定会输。

    有鉴于此,建议你与用人单位商量,是否要求用人单位让下一位新租客给你适当的补偿,不要要求太多的钱,这样你才有可能接受各方面。

  4. 匿名用户2024-01-28

    B、C,如果是单选,则选择C。

    协议中有三项权利和义务。

    10,000元现金所有权转让索赔。

    2.一年后要求双倍还款的利息。

    3.三居室房屋代位求偿权的抵押设置。

    1 有效。

    2部分无效,第3部分超过同期同一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则无效。 这种不履行债务的,关于抵押品所有权转让的协议是一种流动性合同,是法律所禁止的。

    该法律行为是贷款合同行为,物权担保是次级合同行为,法律效力取决于主合同,贷款合同的主要标的物是合法的,但利息协议太高,利率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张某的父亲病危, 符合《民法通则》第69条关于利用他人危险的规定:“一方利用另一方的情况,迫使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达,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能被认定为利用他人危险。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利用人身危险无效,适用新法优先于旧法、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合同法), 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对方的危险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图订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综上所述,本行为是利用他人危险进行的民事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

    之所以选择C,是因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也包括因胁迫和欺诈而产生的民事行为,而C显然是与B相提并论的。

  5. 匿名用户2024-01-27

    一、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的双重民事行为,须经其法定人、指定人承认,其效力在不承认期间确定); 3.一方使用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另一方做出违背其真实意图的行为; (其中,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属于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方利益的;

    5. 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隐瞒非法目的的。

    2.本题目显然属于第三类民事行为,因此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 匿名用户2024-01-26

    BC利用了合同的危险。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的危险,迫使对方当事人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述,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视为利用他人的危险。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利用人身危险订立的合同,只有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可撤销的行为,否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7. 匿名用户2024-01-25

    答:BC

    王某利用张某的苦恼,迫使张某作出不实的意思表述,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认定为利用他人的危险。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图订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8. 匿名用户2024-01-24

    C 的继承。

    首先,根据遗嘱继承,其遗产的十分之一属于动物**社会(如果确实存在的话);

    其次,剩下的十分之九是法定继承的,因为新生婴儿在C之前死亡,不存在继承问题,继承人有配偶A和儿子D(如果有父母,他们也是法定继承人),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原则上,它是平均分配的。

    律师刘昭彦在北京。

  9. 匿名用户2024-01-23

    有遗嘱的,就是遗嘱。

    法定遗产的十分之九不归妻子所有,另一半归两个孩子所有,次子死后继承财产。

  10. 匿名用户2024-01-22

    首先,丙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当然,属于丙的个人财产除外,直接视为继承。

    因为遗嘱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假设十分之一的遗产被抛弃,C的财产就是一个。

    其次,假设 C 的遗产是 1,即妻子的三分之一。

    1.长子的三分之一。

    首先,最小的儿子是三分之一。 但是,如果最小的儿子在获得遗产份额后死亡,那么他母亲只能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

    最后,也就是三分之一的长子和三分之二的母亲。

  11. 匿名用户2024-01-21

    今天发言中的情况也类似,我似乎已经看到了。

    张某已履行必要的防范职责,无法预见花盆会掉落,因此李某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负责,张某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责任,但不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12. 匿名用户2024-01-20

    不滥用权利原则,即民法通则中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是指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破坏国民经济计划,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A经常在半夜大声放**,违反社会公德,损害社区人民利益,侵犯社区大多数人正常工作和休息的权利。 乙要求甲停止这样做是在行使其权利,而甲拒绝乙的请求是滥用权利。

  13. 匿名用户2024-01-19

    答案应该是 d。

    不滥用权利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任何合法权利的行使都有其合理限度,超出这一合理限度行使权利对他人造成损害,构成滥用权利。

    如问题所述,在自己家中聆听**是甲的权利,但他在行使权利时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是违法的。 这就是权利和自由的相对性。

  14. 匿名用户2024-01-18

    1.成立后,张某以相同的价格优先于王某的股份。 除非别人比他高,否则王的行为就是侵权行为。 被侵犯的是张某的优先权。

    2.所欠的价款按比例承担。 张某贡献了3w,王某贡献了2w,张某承担了60%,王某承担了40%。

    我不擅长数学。 这不算数。 但是,如果当时另有约定,则以协议为准。 该协议可以提前达成,即在开餐厅之前。 它也可能是事后的想法。 是时候分手了。

  15. 匿名用户2024-01-17

    1.张某的诉讼请求有效,合作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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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回答2024-08-10

其实这个问题只需要计算一次,你看:选项不需要考虑顺序,正反两边的概率是一样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排列的角度来看,第一正负概率是1 2,第二正负概率是1 2, 而第n个正负概率是1 2,无论结果如何,他的概率都是(1 2) 10。所以答案是D。

27个回答2024-08-10

民事案件由法院调解,调解应当是自愿的、合法的。 如果您不愿意调解或未能调解,您应及时做出判断。 法院调解,当事人约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双方签字生效,不得上诉。 >>>More

9个回答2024-08-10

你的误解是错误的。

一、“民法通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语的含义是指民法通则也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您理解“民法通则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不适用于中国公民”。这完全是你自己误解的结果。 你想出这样的理解,真的很奇怪,也很难理解。 >>>More

17个回答2024-08-10

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歌成为一首唾液歌,所以这是他做**的初衷,也是对**的坚持。 所以出道后的这七年里,我一直在脚踏实地地做**,因为爱。 >>>More

8个回答2024-08-10

首先,您需要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二是区分一般保证人和连带担保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