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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环保部门应批准夜间施工应当有限制,主要看同意开展哪些施工项目,除工艺需要和工艺特殊要求外,其他工程不允许进行夜间施工,除批准外还应规定夜间施工所用机械的具体类型和数量,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发现与批准内容有不符之处,可以要求环保部门处理。
从理论上讲,如大量浇筑混凝土或长钻桩,因为施工工艺要求一定不能中断,会涉及夜间施工,而可以暂时停工不超过16小时的施工不应批准夜间施工,可以请环保部门批准提供证据, 如果不能提供,则不应继续批准。
第三,夜间施工噪声在国内有明确规定,无论批准与否,《建筑施工现场边界噪声限值》规定,夜间22时至早上6时任意时间段的噪声限值为55分贝。 即使审批没有问题,承包人也要达到噪音标准,否则由环保部门处理,或者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清除障碍物或赔偿。
具体而言,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筑工地边界噪声限值》和您当地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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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提审,我觉得施工期也应该有限制,在特定时间段内施工分贝也应该有具体的限制。
不能说你已经提交了一个项目进行审查,受法律保护,然后你在建筑工地内制造噪音,燃放鞭炮和炸弹,这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的投诉单位不是很负责,12369也不好,所以会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
您可以向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建设局或 110 寻求帮助。
除非他们之间有一只猫,否则他们会处理它。
就我个人而言,我也从事建设项目,我们的每一个项目都是为了更好的建设这个家,在建设中,我们应该考虑整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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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单靠个人是没有用的,上海**已经颁布了防止施工噪音的专门规定(哭声可以是7:00-22:00),并且有专门的执法小组来管理这件事。 为什么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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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相关部门反映,再谈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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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自我来满足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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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白天超过 70 分贝被认为是噪音滋扰。 白天是指6:00-22:0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白天”是指6:00至22:00
00 时隙; “夜间”是指第二天 22:00 至 6:00 之间的时间段。
县级以上人民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对昼夜划分有其他规定的,应当按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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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施工现场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如今,随着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保法规的出台,在城市社区等人口密集的地方,不允许夜间施工建筑工地,否则不仅会被罚款, 但也被环保局等部门责令停工。这是与工地谈判的重要突破口,应抓紧抓好。
2、协商不成或施工现场恢复的,应当由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电工会有关行政部门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夜间施工资质,并报告投诉,并要求整改和查处。
依法规定,环保部门有权对夜间施工噪音干扰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并有权处罚和责令改正。
3.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施工现场还在夜间施工,噪音干扰了人,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损失,如精神损害、物质损失等。 这是维权追偿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方式,如果谈判失败,就要果断整合,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者闲置的,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处理污染,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的排污费。 多收的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防治,不得转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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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是一种环境污染。 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噪声污染是指超标噪声排放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城区内,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报告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和时限, 项目开工前15日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的残余关键值,以及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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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施工现场在夜间产生噪音,受害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找施工现场负责人与公司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者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
2、电工会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确认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夜间施工资质,并报告投诉,并要求整改和调查。 3、如果噪音仍然扰乱群众,可以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物质损失等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八条 城市城区内建筑噪声排放到周围居住环境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地边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欠款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标题应写“借条”字样; 文中明确说明什么人或单位欠什么钱和数额,并应注明还款日期; 付款簿上应当签字债务人单位名称和办理借据的人手写签名,个人出具的借据上应签字债务人姓名,同时签字借据日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