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则为无效合同; 按照你说的,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学校要求你于11月12日离职,并于11月19日终止雇佣关系。
至于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和女同学发什么短信等),这些事情是真是假,尚无定论。 不应成为学校“开除”你的法律依据,解决劳动关系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而且,学校还无故拖欠你10月、11月的工资,也构成违法行为。
如果你想解决问题,那么我建议向狮山(南海区)劳动监察局举报学校的非法用工行为,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保障你的权益。 您可以合法地获得学校拖欠您的工资,并额外支付 25% 的赔偿金。 当你被非法开除时,学校将依法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但是,法律规定,如果在终止雇佣关系时支付了遣散费而没有支付,则遣散费应加倍。
-
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无故扣减、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因延长工作时间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应当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和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应当在补足工资下限的同时,额外支付相当于较低部分25%的遣散费。
-
对不起,我错了。 庭审中可以修改,可以写《劳动争议事项变更申请书》
此事不受劳动仲裁的约束,而是受劳动监察的约束。
-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 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补偿金额不低于应付金额的50%但不超过100%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向劳动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四)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法律的适用法,新法优先于旧法,因此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支付50%至100%的逾期工资补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向劳动者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
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拖欠的工资。
对拖欠工资的,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 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及时缴纳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
用人单位有义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违反约定,无故扣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用人单位无故扣减、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和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报酬外,还应当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遣散费。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总额一倍以上五倍的补偿金。工人。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1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金,也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无故扣减、拖延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未按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您好: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一般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至于是否因拖欠工资需要支付额外赔偿金,《劳动合同法》一般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会处以罚款,法院一般不会下令支付额外赔偿金,只有在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后才会支付,对方仍不支付, 法院将下令给予额外赔偿。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报酬,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报酬的, 它应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的标准向雇员支付额外补偿。请注意支付补偿金的条件:一是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能在时限内支付。
因此,您在要求赔偿时,应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您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如未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的期限内支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提出索赔。
-
需要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的额外遣散费25。
-
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 不得扣减或无理拖延工资。
这里的“无理拖欠”一词应理解为雇主无正当理由故意不按规定时间支付雇员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不合理”规定了排除性规定:“不合理”的职工工资不包括:(一)用人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非人为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的,经用人单位工会同意,可以暂时拖欠劳动者工资,延长期限的最长期限由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情况办事。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不合理拖欠的工资是不予退还的。
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劳动管理检查大队)报告。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200-300元,胜诉的,公司全部承担)。
3、如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文书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根据国家规定,在发生仲裁或诉讼时,您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和报酬外,还应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和报酬的25%的遣散费。 (有关具体的法律依据,请参阅参考部分)。
**录音算作文档。
-
1、劳动关系自实际劳动之日起成立,无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争议就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所谓的“当地律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公司名称制服、工作证或工作证(最好加盖公章)、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单、工资卡、同事的证词(离职时)、录音或录像或其他带有您姓名和公章的文件, 等(包括加盖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印有您的姓名和公章的文件,其中一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2、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通过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3、老板无故扣工资,当然你有权要求全额支付 如果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缴纳社保, 而且你可以主动辞职,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老板无故解雇你,你可以要求两倍经济补偿金额的赔偿 如果你有加班费,你也可以要求加班费 这些都是你的合法权益
4、综上所述,建议与老板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二倍。
第47条规定,应当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1、这种形式的个人雇佣没有劳动合同,不能仲裁。 您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追讨拖欠的工资。
2、补偿金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用人单位,不适用于您。
3、提起诉讼后,您可以在举证时限内追加诉讼请求,超过举证时限的不能追加,由法院确定举证时限,并向您送达举证通知书。
4. 你的同事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你需要向法院申请他出庭。 仅仅签发书面证明不如在法庭上作证有效。
5.**录音,如果他不同意,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
支付工资,并按工资的25%作为补偿,录音可作为证据
-
可以聘请律师协助诉讼。
-
兄弟,你想问多少就问多少。
如果用人单位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解雇或解雇你),有以下三种情形的,哪一种情形应该支付给你,但不支付给你,你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