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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中国共青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的统一整体。 该团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1)个别团员隶属于组织,少数人从属于多数人,下属组织隶属于上级组织。
(二)共青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共青团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团委,各级团委对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向同级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团各级领导机关,除派出的代表机关外,由选举产生。
(四)联盟各级领导机关应当定期听取和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联盟成员的意见;团下属组织不仅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而且要独立负责地解决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团各级组织要使团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团务。
(五)团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共青团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 团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共青团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共青团组织经联合研究认为需要达成共识时,可以调动或者任命共青团组织负责人。
第十四条 联盟各级代表大会、委员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反映选举人的意愿。 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在候选人遴选上要广泛推行民主,对候选人名单要充分审议和讨论。
选举可以直接进行,候选人人数超过候选人人数,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方法,即进行初步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人数相等的正式选举。 选举人有权了解其候选人、要求更换候选人、不投票给任何候选人和选举另一名候选人。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特定人士。
作为联盟各级委员、候补委员和各级委员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内职务,其委员、候补委员被免职。 空缺应由候补委员按得票数先后次序补齐,罢免和替换应由全体会议确认。
第十五条 必要时,共青团县级以上委员会可以召开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国民议会可以增选委员会的一些成员。 增选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人数不得超过该级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国民议会的代表人数和选举方法应由召开国民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全团工作由全团**委员会决定,统一安排。
共青团各级组织的报刊等宣传工具,要宣传共青团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共青团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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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组织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思想建设;
2)学习建设;
3)活动建设;
4)生活建设。
这些包括以下四件事:
(一)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胡世华动员和组织团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4)关心年轻人的利益,与年轻人保持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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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高等院校实行主体责任制,由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国立高等院校实行主体责任制,由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中共高校基层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任地行使职权。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和内部组织负责人,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确保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社会力量办学的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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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的组织生活是共青团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党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 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会议和小组会议,以及团开展的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活动。
根据团章规定,每个团员都必须分配到团的一个分支,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共青团支部必须把严格的共青团组织生活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共青团的组织生活体系。
法律分析:党组织的七大组织生活制度主要包括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班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报告制度和党员制度的民主评价。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既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的义务。 >>>More
班级组织是一群有一定人数的学生,是学校按照一定的任务,按照一定的人数进行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正式的小组,有针对性地、有计划地履行管理和教育职能。 开展教学活动的不仅是基层孝组织单位,更是学生生活活动的集体单位,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础单位。 >>>More
1、行政管理,包括考勤管理、印章管理、着装管理、后勤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办公设备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等; >>>More